簡介
安
主要職:
1、根據國家計畫生育政策和《江西省計畫生育條例》,制定貫徹實施辦法和具體措施,並對全縣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數據統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3、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並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督促、檢查、落實計畫生育優惠政策和利益導向機制工作。
4、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情況進行綜合性、前瞻性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組織對計畫生育四術後遺症及病殘兒的鑑定和對計畫生育科研成果、避孕節育新技術的送審、上報
5、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協助鄉(鎮)計生服務所各項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及季度計生技術服務活動。
6、負責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社會撫養費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7、編制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鄉鎮計生辦計生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工作。
8、承辦地區計生委及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榮譽
近幾年來,安福縣縣計畫生育工作各項指標均控制在市下達的指標範圍內。自98年以來,計畫生育工作連續榮獲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年度目標考評先進縣。2000年縣計畫生育服務站被省評為“六好服務站”;2003年、2004年連續兩年被省計生委評為“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2005年縣計生服務站被省評為“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先進單位”,縣計畫生育微機信息化管理2005年被國家計生委評為“全國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2006年獲全省“信息化帶動工程合格縣”,2007年獲全省“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先進縣”和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綜合考評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