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貴溪市委、貴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溪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貴發[2010]13號),貴溪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溪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內設機構:6個
- 人員編制:13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職能
將原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能全部劃入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管理、服務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件》及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的具體辦法,指導、監督實施。
(二)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根據上級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制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協同有關部門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三)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參加並與市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指導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四)對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進行綜合性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並付諸實施,組織對計畫生育科研成果和避孕節育新技術的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
(五)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全市計畫生育的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六)協同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分配省和市財政撥付的計生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經費;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的藥具、物資的計畫、管理;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七)編制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6個職能股(室、站)。
(一) 辦公室(行政服務股)
負責上傳下達、日常事務管理協調、接待工作;負責檔案擬稿收發、材料報送工作;負責信息報送、緊急事件的報告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認真貫徹執行財務制度,制定有關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局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指導、審計工作;負責國家、省、市計生委財務報表,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負責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使用工作,並對鄉(鎮、街辦)的計生事業費進行審計、檢查、指導工作;定期公布社會撫養費的收支執行情況,接受上級部門和民眾的檢查和監督。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制定、解釋本市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定和辦法;負責特殊生育的申請、審核;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計畫生育規定應受到經濟處罰的落實情況;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案件,依照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有關部門落實;負責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鄉(鎮、街辦)、村按照《條例》規定完善並落實計畫生育獎懲規定。
(四)規劃統計股
會同市發改委制訂人口發展和年度計畫,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市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考核、評估,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進行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
(五)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及大眾傳媒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對上報導;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以及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指導鄉(鎮、街辦)實施;指導鄉(鎮、街辦)、村、市直單位開展計畫生育宣傳、培訓工作;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六)流動人口管理站
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負責鄉(鎮、街辦)、村(居)兩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培訓、指導、檢查與考核;協調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組織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保健服務;統計上報流動人口數據,申領、發放《婚育證明》、《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對不履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的單位或個人提出《行政建議書》,並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處罰;依法處理(罰)流動人口違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交換平台的使用和管理;負責PIS系統流動人口部分的使用。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