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設立制度

證券交易所設立制度是法律法規規定的成立證券交易所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各國對開設證券交易所的管理,大體上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特許制。主要以日本等國為代表。

在日本,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取得大藏省的特許。特許後,若複查不合格,可以撤銷特許。第二類是承認制。主要以英國等為代表。證券交易所的設立要取得政府或有關部門的承認。第三類為登記註冊制。主要以美國為代表。登記註冊機關是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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