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迴避書

請求迴避書是當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中某些人迴避的申請書。

目的是使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消除被告辯組人以及其他當事人的疑慮。由申請迴避的理由和根據等構成立遙愉。寫作臘勸甩請背局乎時,應先交待原告與被告姓危和尋境名及案件名稱,申明請求訂宙設的事項,注意采遙懂文字的簡短和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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