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定四品官制奏

《請定四品官制奏》是唐代李紳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請定四品官制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紳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請定四品官制奏
據《六典》:隋寘諫大夫七人,從四品上。大曆二年,升門下侍郎為正三品,兩省遂闕四品,建官之道,有所未周。《詩》云:“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周漢大臣,願入禁闥,補實拾遺。張衡為侍郎,為居帷幄,從容諷諫。此皆大臣之任。故其秩峻,其行重,則敬其言而行其道。況謇諤之地,宜老成之人,秩未優崇,則難用耆德。其諫議大夫,望依隋氏舊制,升為從四品,分為左右,以備兩省四品之闕,向後與丞郎出入迭用,以重其選。又御史中丞為大夫之貳,緣大夫秩崇,官不常寘,中丞為憲台之長。今寺監少卿、少監、司業、少尹,並為寺署之貳,皆為四品,中丞官名至重,見秩未崇,望升為從四品。

作者簡介

李紳(772—846),字公垂,唐代潤州無錫(今江蘇省無錫市)人。元和元年(806)進士,官至宰相。他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之一,詩歌平易樸實,曾首創《新題樂府》二十首.已散失。今傳作品以《憫農二首》最為突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