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參與人指在訴訟過程中, 除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以外所有依法參與訴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刑事案件的訴訟參與人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民事案件的訴訟參與人有:當事人、共同訴訟人、第三人、訴訟代 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所處的地位不同,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也不相同。根據不同的 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權利、義務和同案件事實有無利害關係等方面 存在的差異,訴訟參與人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主要訴訟主體與非主要訴訟主體。當事人屬於主要訴訟主體,而證人、鑑定人等則屬於非主要訴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