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許昌市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許昌市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76號)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15年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14〕154號)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許昌市人口抽樣調查
  • 調查內容:人口與住戶基本情況
  • 調查時點:2015年11月1日零時
重要意義,範圍對象,內容時間,組織領導,工作要求,

重要意義

人口抽樣調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開展1%人口抽樣調查,準確反映2010年以來我市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人口城鎮化進程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建立健全人口城鎮化統計資料庫及人口經濟統計地理信息系統,能夠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統籌安排人民民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範圍對象

調查範圍為國家1%人口抽樣調查和我省3%人口與城鎮化抽樣調查抽中的調查小區,調查對象為調查小區內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全市共抽取530多個小區,約17.2萬人。

內容時間

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居住地、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調查時點為2015年11月1日零時。

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為加強領導和協調,市政府決定建立2015年許昌市人口抽樣調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調查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各縣(市、區)及鄉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的機構,確保調查工作順利有序推進。
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調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做好調查方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編制實施的銜接工作;公安部門負責提供戶籍人口、流動人口等資料並協助做好現場登記工作;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新聞宣傳以及新聞媒體的組織協調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調查所需經費,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國土部門負責提供人口經濟地理信息系統所需的電子地圖。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圓滿完成這次人口調查任務。

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調查。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河南省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虛報、瞞報、漏報和拒報以及干擾、干預人口調查等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調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於調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不得作為對調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二)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要全面建立調查小區電子地圖和人口經濟統計地理信息系統;做好使用手持電子數據終端進行數據採集的有關工作,切實提高調查工作水平。
(三)認真制定調查工作方案。要在上級調查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調查實施方案和工作細則,突出對產業集聚區、商務中心區、特色商業區等的調查。要強化對調查數據的質量控制,確保調查數據真實、客觀、準確。
(四)落實調查經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國辦發〔2014〕33號)要求,人口抽樣調查所需經費,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共同負擔。各級政府要將人口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納入本級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各級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領導機構辦公室要切實做到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做好宣傳引導。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網路等渠道,廣泛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調查項目,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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