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服務體系構建指南

設施服務體系構建指南

《設施服務體系構建指南》標準按照GB/T 1.1—2020給出的規則起草。

由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設施服務工作委員會提出。由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設施服務工作委員會歸口。2021年10月25日發布,2021年11月0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設施服務體系構建指南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0月25日  
  • 發布單位: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本標準按照GB/T 1.1—2020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檔案由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設施服務工作委員會提出。
本檔案起草單位:中清淨業(北京)環境科技研究院、中譽啟誠認證(北京)有限公司、咨信(天津)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標時創認證(深圳)有限公司、北控城市環境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漳州市凱盛環境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揚州金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展科技交流中心、中意(北京)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傑諾(天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際創信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福建省公共設施維護服務行業協會、洋銥實業(河南)有限公司、北京藝博匯通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廣東城基生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琰衡實業有限公司、福州大弘朗潔環保有限公司、卓建生態環境集團有限公司。
本檔案主要起草人:李軍、王剛、李偉傑、李高東、張士文、高雪松、劉換章、王仙、陳捷、陳晉、張文鵬、汪書成、林藝輝、邵先維、劉麗清、梁磊明、王戴勇、常堅、何宏、李軍帆、薛海、劉思楊、韓伯識、張樹軍、張玉玉
本標準規定了構建設施服務體系的基本要素,包括原則、方法和指標等方面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不同規模、服務類型和服務形態的組織,為組織構建設施服務體系提供指南,以便於實現組織設施服務價值優勢的持續提升。
項目構建師 registered project architect;RPA
對組織某一專業或某一領域服務項目進行規劃、設計和籌備,建立行之有效的服務系統,並承擔服務項目全生命周期組織實施及運營管理工作。
注:項目構建師是通過有培訓資質的機構並考試合格,獲得專業能力證書。

內容解讀

2022年5月18日,《設施服務體系構建指南》團體標準宣貫會及技術交流會正式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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