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重收費是考慮了新形勢變化的實際情況,對現行多年的收費政策的重大改革和調整,是按照“標準車型、標準裝載、標準收費;標準車型、超額裝載、超額收費”的原則實施的,更加充分地體現了通行費收取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學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計重收費
- 性質:名稱
- 特點:公平,合理
- 原則:標準收費
優越性
弊端
收費情況
各地實施計重收費情況一覽表 | |
省份/直轄市 | 實施情況 |
天津 | 2001年9月天津彩虹大橋在全國率先實施計重收費。2006年3月1日津薊高速公路啟動,2007年8月27日天津市津滄、唐津、津晉、津保、京津、京滬6條聯網收費公路開始實行。 |
河北 | 2006年11月,試運行;2006年12月,正式啟動;2007年8月16日,14條高速公路包括京石、石安、保津、石太、青銀、邢臨、邯長、石黃、滄黃、衡德、京張、丹拉、宣大、張石高速公路正式實施,並逐步在全省全部實施。 |
山西 | 2006年12月9日正式推行。 |
內蒙古 | 2007年12月1日,在境內高速公路及110國道、210國道和208國道實行。 |
遼寧 | 2007年11月上旬開始實行。在遼寧省高速公路所有收費站510條出口車道全部安裝了稱重設備。 |
吉林 | 2007年在全省普通收費公路超限超載較為嚴重的收費路段上的30個收費站試行計重收費。2011年3月20日8時開始,全省高速公路共77個收費站出口正式對載貨類汽車實行計重收費,按車型收費的方式將成為歷史。 |
黑龍江 | 2008年10月份將完成對擬實施計重收費的6條高速公路進行計重設備的檢定。總計18個收費站、19條收費車道實行。各項準備工作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待省政府批准後正式實施。 |
江蘇 | 2003年3月1日,在104國道宜興大港收費站、川分公路張渚收費站進行計重收費的試點工作,同年12月起開始分步實施。 |
浙江 | 據悉,2008年11月2日《浙江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系統技術要求》通過浙江省交通廳組織的專家評審,並將於09年逐步啟動計重收費。2010年4月16日零時起浙江省高速公路全面啟動計重收費。 |
安徽 | 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 |
福建 | 2006年12月,部分路段實行;2007年5月20日,全面推行。 |
江西 | 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期455餘套計重收費設備;第二期全省11個設區市的55個普通公路收費站和南昌市西外環高速公路,總計295套計重設備。 |
山東 | 2004年10月10日試行,一期工程在京福、京滬、濟青、濰萊、濟聊、日東和濟南繞城高速7條高速公路率先實施,共安裝了167套計重收費設備。2005年5月全面推行。截止到2008年共950套計重收費設備。 |
河南 | 2003年9月1日啟動,2004年10月恢復收費,2007年3月調整收費。 |
湖北 | 200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湖北省高速公路包括長江大橋共有350套計重設備。 |
湖南 | 2007年6月1日,在臨長高速公路、長永高速公路、長潭高速公路、潭耒高速公路、耒宜高速公路、衡棗高速公路、衡大高速公路、潭邵高速公路推行。長潭西線、長沙繞城高速、長沙機場高速、蓮易、長益、益常、常張等7條(段)高速公路暫不納入本次計重收費系統實施範圍。 |
廣東 | 2014年6月29日,全面施行。 |
廣西 | 2007年底在全區實行。一期設備總計28套。從2009年7月1日起,將在所有已聯網收費的高速公路和與高速公路平行、出省、出邊、主要幹道的普通收費公路試行計重收費,試行時間半年;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區全面推行實施計重收費。 |
海南 | 2007年5月20日開始實施。 |
重慶 | 2007年6月1日,在成渝、渝黔、長萬、渝鄰等10條高速公路的291個車道實行。 |
四川 | 2006年12月20日試行,2007年6月1日正式推行。 |
貴州 | 2007年6月1日試行。 |
雲南 | 2005年5月在祥臨高等級公路雲縣至臨滄段實施,2007年上半年10餘條高速公路推行。 |
陝西 | 2006年10月15日,全省啟動;2007年2月,調整收費;2007年7月1日,調整超限收費標準。2010年5月10日施行全貨車計重收費。 |
甘肅 | 2007年開始推行。 |
青海 | 2003年6月28日,馬平、西湟、湟倒通車時,全線12個收費站(含平西高速公路)共安裝計重設備30套,實現貨車計重收費試運行。目前(2007年)青海省在109國道及高等級公路十五個收費站共安裝計重設備42套,計重收費里程達360餘公里,主要分布在青海省東部交通量較大的路段上。 |
寧夏 | 2005年12月1日,部分高速公路7個收費站試行;2007年在23個收費站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