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證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證(2003版)(2012新版有變化,人才要求上,並增加了特一級資質),法律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412號令)。

簡介,二級資質,三級資質,四級資質,提交材料,

簡介

實施主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受理單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簡稱部資質辦)
許可條件
一、一級資質申請條件
(1)綜合條件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從事系統集成四年以上,原則上應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資質一年以上;
2、企業主業是系統集成,系統集成收入是企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3、企業產權關係明確,註冊資金2000萬元以上;
4、企業經濟狀況良好,近三年系統集成年平均收入超過億元,財務數據真實可信,並須經國家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企業有良好的資信和公眾形象,近三年沒有觸犯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業績
1、近三年內完成的、超過2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3億元以上,工程按契約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並投入實際套用;
2、近三年內完成至少兩項3000萬元以上系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1500萬元以上項目總值超過6500萬元,
3、近三年內完成的超過200萬元系統集成項目中軟體費用(含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系統集成和技術服務費用,但不含外購或委託他人開發的軟體費用、建築工程費用等)應占工程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於9000萬元),或自主開發的軟體費用不低於5000萬元;
4、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在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居國內同行業的領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2、已建立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配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能及時、有效地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3、已建成完善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4、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獲得電子信息類高級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5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中級以上職稱。
(四)技術實力
1、有明確的系統集成業務領域,在主要業務領域內技術實力、市場占有率等居國內前列;
2、對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基礎業務軟體平台或其他先進的開發平台並建立完善的軟體開發與測試體系;
3、用於研發的經費年均投入在300萬元以上。
(五)人才實力
1、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於15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所占比例不低於80%;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25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8名;
3、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並能有效實施。

二級資質

(一)綜合條件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從事系統集成三年以上,原則上應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資質一年以上;
2、企業主業是系統集成,系統集成收入是企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3、企業產權關係明確,註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
4、企業經濟狀況良好,近三年系統集成年平均收入超過5000萬元,財務數據真實可信,並須經國家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企業有良好的資信和公眾形象,近三年沒有觸犯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為。
(二)業績
1、近三年內完成的、超過8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1.5億元以上,工程按契約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並投入實際套用;
2、近三年內完成至少兩項1500萬元以上系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的800萬元以上項目總值超過4000萬元,這些項目有較高的技術含量且至少應部分使用了有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軟體;
3、近三年內完成超過8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中軟體費用(含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系統集成和技術服務費用,但不含外購或委託他人開發的軟體費用、建築工程費用等)應占工程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於4500萬元),或自主開發的軟體費用不低於2500萬元;
4、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有較高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良好。
三)管理能力
1、已建成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配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能及時、有效地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2、已建成完善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3、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4年以上從事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獲得電子信息類高級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4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中級以上職稱。
(四)技術實力
1、有明確的系統集成業務領域,在主要業務領域內技術實力、市場占有率等在國內具有一定的優勢;
2、熟悉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有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加以套用;
3、有專門從事軟體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高級研發人員及與之相適應的開發場地、設備等,並建立基本的軟體開發與測試體系;
4、用於研發的經費年均投入在150萬元以上。
(五)人才實力
1、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於10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所占比例不低於80%;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15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3名;
3、培訓體系健全,具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畫並能有效組織實施與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並能有效實施。

三級資質

(一)綜合條件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從事系統集成兩年以上;
2、企業主業是系統集成,系統集成收入是企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3、企業產權關係明確,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上;
4、企業經濟狀況良好,近三年系統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萬元以上,財務數據真實可信,並須經會計師事務所核實;
5、企業有良好的資信,近三年沒有觸犯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業績
1、近三年內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4500萬元以上,工程按契約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並投入實際套用;
2、近三年內完成至少一項500萬元以上的項目;
3、近三年內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軟體費用(含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系統集成和技術服務費用,但不含外購或委託他人開發的軟體費用、建築工程費用等)應占工程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於1350萬元),或自主開發的軟體費用不低於750萬元;
4、近三年內未出現過驗收未獲通過的項目或者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5、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具有較先進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良好。
(三)技術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並能有效運行;
2、具有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配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
3、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電子信息類專業碩士以上學位或電子信息類中級以上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3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4、在主要業務領域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
5、有專門從事軟體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研發人員及與之相適應的開發場地、設備等,有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和工具且用於已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
6、用於研發的經費年均投入在50萬元以上。
(四)人才實力
1、從事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於50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所占比例不低於80%;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6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1名;
3、具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畫,並能有效地組織實施與考核。

四級資質

1、企業變革發展歷程清晰,從事系統集成兩年以上;
2、企業主業是系統集成,系統集成收入是企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3、企業產權關係明確,註冊資本30萬元以上,近三年經濟狀況良好;
4、企業有良好的資信,近三年沒有觸犯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1000萬元以上,其中軟體費用(含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系統集成和技術服務費用,但不含外購或委託他人開發的軟體費用、建築工程費用等)應占工程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於300萬元),工程按契約要求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並投入實際套用;
6、近三年內未出現過驗收未獲通過的項目或者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7、已建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8、建立客戶服務體系,配備專門人員;
9、具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畫,並能有效地組織實施與考核;
10、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2年以上從事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電子信息類專業碩士以上學位或電子信息類中級以上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2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11、具有與所承擔項目相適應的軟體及系統開發環境,具有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有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且用於已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
12、從事軟體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於15人,且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所占比例不低於80%,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3名

提交材料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申請表》及附屬檔案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評審報告》
地方主管部門審批或推薦意見
審批時限
一、二級資質每半年一次,三、四級資質每季度一次(具體時間見部資質辦通知)
收費標準
第三方評審機構與申請單位根據評審情況協商評審費
辦理結果查詢
如需查詢已獲資質名單,請登錄部資質辦工作網站,或致電部資質辦了解相關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也將按期更新相關數據。
政策調整:人才實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要求,為進一步規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管理人員的資質評定及相關管理工作,信息產業部於2007年12月7日頒發了《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信計資[2007]8號),決定於2008年1月1日起,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原須提交高級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現改為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資格名稱為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信息產業部部資質辦組織的高級項目經理培訓截止至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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