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任務書審計

計畫任務書審計亦稱“建設方案審計”。依據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內在規律要求,對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編寫的項目建設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合理性進行分析、考核和評價,藉以提高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水平。計畫任務書審計是投資管理審計的組成部分。計畫任務書是在可行性研究證實項目可行的基礎上,對項目規模、工期、建設條件、生產協作關係、原材料能源供應、環境保護、產品銷售市場及經濟效益等內容所作的詳細闡述論證。它是可行性研究的繼續和深入。計畫任務書審計與可行性研究審計一起構成工程項目事前審計的內容。因此,計畫任務書審計應該結合可行性研究審計進行。計畫任務書的內容,根據行業、項目類型的差別而有所不同,計畫任務書審計的內容也會隨之變化。

主要內容包括: (1) 檢查項目建設的目的和依據是否充分合理,包括項目建設的依據檔案 (國民經濟長遠規劃、生產力布局規劃、城市規劃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自然條件等是否充分,項目的礦產資源、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條件是否落實,項目投產後生產協作條件 (水、電、燃料及原材料供應、交通運輸、配套產品等) 及產品銷路預測落實情況等等。(2) 檢查項目建設規模、生產工藝和產品方案是否適當、科學。建設規模的生產工藝直接制約著項目投資效益及投產後的經濟效益。適度的建設規模、科學的生產工藝,不僅與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及投資資金利用率密切相關,而且與生產協作條件和產品銷路及企業經濟效益的關係十分密切。(3) 檢查預測投資規模、原材料需求、經濟效益等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所依據的資料、數據是否準確,尤其注意為了上項目而故意壓低工程造價、抬高效益的情況,以杜絕“釣魚項目”和弄虛作假現象。(4) 檢查資源綜合利用情況並對項目“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情況作出評價。(5) 對計畫任務書的報送及審查程式和效果進行分析評價,促進項目前期管理水平的提高。計畫任務書審計與可行性研究審計密不可分,根據項目類型及管理的要求,兩者可以結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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