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國家安全機構,聯邦調查局的使命是防止恐怖分子及外國情報組織對美國國家的威脅,堅持和執行美國的刑事法律,並為本國各州、市,以及其他國家、國際機構同合作夥伴提供支持和刑事司法服務。 《解秘FBI》(作者美國聯邦調查局)中所有方法一定會讓讀者大開眼界。如你的電話記錄與錄音,你的一舉一動,包括上廁所都可能被窺探。如果你是現在諜戰大片迷,那《解秘FBI》里關於的技術與FBI的行動方式、方法,行動範圍、領域等第一手資料一定會讓你大呼過癮、茅塞頓開,如醍醐灌頂。
基本介紹
- 書名:解秘FBI
- 作者:美國聯邦調查局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頁數:305頁
- 開本:16
- 譯者:陳志東
- 出版日期:2013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30233207X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亞馬遜同類書銷售排名第一!
犯罪現場導航的權威指南!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官方指導用書!
本書為美國聯邦調查局內部的工作流程、部門設定、工作標準。
《解秘FBI》(作者美國聯邦調查局)中所有方法一定會讓讀者大開眼界。如你的電話記錄與錄音,你的一舉一動,包括上廁所都可能被窺探。
犯罪現場導航的權威指南!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官方指導用書!
本書為美國聯邦調查局內部的工作流程、部門設定、工作標準。
《解秘FBI》(作者美國聯邦調查局)中所有方法一定會讓讀者大開眼界。如你的電話記錄與錄音,你的一舉一動,包括上廁所都可能被窺探。
作者簡介
作者:(美)美國聯邦調查局
圖書目錄
第一章 FBI《準則》的適用範圍及宗旨
一、適用範圍
二、宗旨
第二章 FBI的常規許可權及原則
一、《法務部長關於FBI國內行動的指導方針》的適用範圍
二、FBI在《指導方針》中的常規許可權
(一)開展調查、蒐集情報和證據
三、FBI的情治單位職能
四、FBI的主要調查許可權
(一)簡介
(四)“恐怖主義犯罪活動”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
(五)第46號國家安全總統令/第15號國土安全總統令、“美國在反恐戰爭中的政策及策略”
(六)調查反間諜活動
(七)犯罪調查
(六)FBI特工的許可權
五、內部指導
六、違背《指導方針》的行為
七、違背《準則》的行為
八、不受《指導方針》約束的其他FBI行動
九、機密調查技術的使用
十、《指導方針》及《準則》的套用
第三章 核心價值、任務及職責
一、FBI的核心價值
遵守法律
二、FBI副局長的任務及職責
三、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FBI契約人等人員及其職責
四、FBI主管的職責
(一)FBI主管的含義
(三)主管的任命
(四)檔案審核
(五)評估及全面調查中的未結事宜
五、部門首席法律顧問的職責
六、法律顧問辦公室的職責
七、政策辦公室的職責
八、風紀辦公室的職責
九、行動方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十、部門監察主任的職責
十一、FBI總部的審批等級
第四章 公民的隱私權和自由權、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一、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一)概述
(二)調查活動的目的
(三)監督和自我規範
二、保護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一)言論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新聞自由
(四)和平集會、向政府請願的自由
三、法律的平等保護原則
(一)引言
(二)政策原則
(三)關於在評估和調查過程中如何使用種族和族裔信息的指導
四、最有效的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一)概述
(二)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的基本套用方法
(三)確定對當事人權利的侵犯程度
(四)在調查要求和侵犯權利之間進行權衡
(五)結論
第五章 評估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合法目的(《指導方針》第II。A。2部分--受批准的活動)
(一)評估活動
五、發起或批准評估的標準
六、時效期限、審批、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及負責機構
(一)時效期限、審批、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及負責機構
七、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九、評估及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一)獲取公開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a部分及第VII。L部分)
(三)從事不需要法院命令的觀察或監控活動。
(五)使用網路服務和網路資源(包括非營利的和商業的)(《指導方針》第II。A。4。d部分)
(六)審訊公共實體或私人實體的成員或要求其提供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f部分)
(八)依照《法務部長關於使用FBI機密線人的指導方針》使用和招募線人(《指導方針》第II。A。4。e部分)
(十)申請大陪審團傳票以獲得電話用戶或電子信箱用戶的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i部分)
十、評估期間不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十一、《FBI國內信息蒐集要求》
十二、《FBI外勤辦事處信息蒐集要求》
十三、保管和公開受《隱私權法案》保護的檔案
十四、評估檔案的管理和保管
第六章 初步調查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五、事實依據
六、發起或批准初步調查的標準
七、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九、初步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十、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十一、特殊的調查要求
第七章 全面調查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一)犯罪調查
(二)國家安全威脅
(三)外國情報蒐集
五、事實依據
六、發起或批准全面調查的標準
七、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九、全面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十、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十一、特殊的調查要求
第八章 企業調查
一、概述
二、目的、適用範圍及定義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五、事實依據
六、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一)發起
(二)結束
(三)規定
第九章 外國情報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一)評估活動
(二)全面調查活動
五、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FBI總部關於發起外國情報調查的審批標準
六、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七、外國情報評估及全面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八、在外國情報調查中不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九、敏感調查事宜
十、批准、通知
(一)發起
(三)通知
(三)時效期限
(四)檔案審核
(五)結束
(六)年度紅頭備忘錄
十一、信息保管
第十章 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
一、概述
二、目的、適用範圍及定義
三、發起或批准涉及敏感調整事宜的調查活動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四、時效期限、批准、通知及檔案材料
五、敏感調查事宜與敏感情況的區別
第十一章 調查方法
一、概述
(一)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二、評估及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一)評估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二)初步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三)全面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四)特定的調查方法
三、調查方法:郵件檢查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具體程式
(七)合規及監督
四、調查方法:(因為不存在合理的隱私權期望而不需要法院命令或搜查令)搜身或搜查住所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調查方法: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監控通信記錄(包括電腦監控)
(一)總結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具體程式
(六)合規及監督
六、調查方法:使用閉路電視、導航儀等監控設備(不需要法院命令)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合規及監督
七、調查方法:使用測謊儀測謊
(一)總結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具體程式
(五)合規及監督
八、調查方法:臥底行動
(一)總結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九、調查方法:合法的強制取證,包括大陪審團傳票等傳票、國家安全信函
(一)聯邦大陪審團傳票
(二)行政傳票
(三)國家安全信函
(四)依照《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獲取商業檔案
十、調查方法:遵照《美國法典》第18編第121章 的規定訪問有線、電子通信記錄及交易記錄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通知及報告要求
十一、調查方法:遵照《美國法典》第18編第206章 或《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的規定使用筆式記錄儀和捕獲及追蹤設備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信息的使用及公開
(七)通知及報告要求
(八)特殊情況
十二、調查方法:遵照《公共汽車及街道安全法案》第3編和《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的規定進行電子監控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特殊情況
(七)其他政策
十三、調查方法:在獲得法院命令或搜查令後進行搜查(如郵件開拆)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3。搜查令的簽發
(四)調查方法的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具體程式
十四、調查方法:遵照《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第7編的規定獲取外國情報
(一)概述
(二)調查方法釋義
(三)具體程式
第十二章 為其他機構提供協助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向其他機構提供調查協助的標準及審批標準
四、檔案、檔案的保管及公開
五、時效期限、批准及通知要求
(一)美國情治單位
(二)美國聯邦政府機構
(三)州立機構、地方機構或部族機構
(四)外國機構
(六)為外國機構、州立機構、地方機構或部族機構提供技術協助的標準及審批標準
第十三章 有關治外法權的規定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法律參事項目
第十四章 信息的保管及共享
一、目的及適用範圍
二、FBI的檔案保管計畫和檔案材料
三、信息的共享
(一)自由分享信息
(二)按規定共享信息
四、與刑事案件有關的信息
(一)與檢察官協調
(二)FBI管轄範圍之外的刑事案件
(三)對犯罪活動進行匯報
五、與國家安全或外國情報有關的信息
(一)法務部
(二)白宮
六、特殊要求
第十五章 情報分析與規劃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五、發起和批准情報分析與規劃的標準
六、在情報分析與規劃中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七、在情報分析與規劃中可以開展的活動
(一)戰略情報分析
(二)書面的情報檔案
(三)情報系統
第十六章 秘密參與
第十七章 非法活動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臥底活動中的非法活動
四、機密線人的非法活動
五、特工主管可以批准的非法活動
六、審核及批准非法活動的標準
七、FBI人員不得參與的非法活動
八、緊急情況
美國官方辭彙及縮寫簡表
一、適用範圍
二、宗旨
第二章 FBI的常規許可權及原則
一、《法務部長關於FBI國內行動的指導方針》的適用範圍
二、FBI在《指導方針》中的常規許可權
(一)開展調查、蒐集情報和證據
三、FBI的情治單位職能
四、FBI的主要調查許可權
(一)簡介
(四)“恐怖主義犯罪活動”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
(五)第46號國家安全總統令/第15號國土安全總統令、“美國在反恐戰爭中的政策及策略”
(六)調查反間諜活動
(七)犯罪調查
(六)FBI特工的許可權
五、內部指導
六、違背《指導方針》的行為
七、違背《準則》的行為
八、不受《指導方針》約束的其他FBI行動
九、機密調查技術的使用
十、《指導方針》及《準則》的套用
第三章 核心價值、任務及職責
一、FBI的核心價值
遵守法律
二、FBI副局長的任務及職責
三、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FBI契約人等人員及其職責
四、FBI主管的職責
(一)FBI主管的含義
(三)主管的任命
(四)檔案審核
(五)評估及全面調查中的未結事宜
五、部門首席法律顧問的職責
六、法律顧問辦公室的職責
七、政策辦公室的職責
八、風紀辦公室的職責
九、行動方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十、部門監察主任的職責
十一、FBI總部的審批等級
第四章 公民的隱私權和自由權、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一、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一)概述
(二)調查活動的目的
(三)監督和自我規範
二、保護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一)言論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新聞自由
(四)和平集會、向政府請願的自由
三、法律的平等保護原則
(一)引言
(二)政策原則
(三)關於在評估和調查過程中如何使用種族和族裔信息的指導
四、最有效的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一)概述
(二)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的基本套用方法
(三)確定對當事人權利的侵犯程度
(四)在調查要求和侵犯權利之間進行權衡
(五)結論
第五章 評估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合法目的(《指導方針》第II。A。2部分--受批准的活動)
(一)評估活動
五、發起或批准評估的標準
六、時效期限、審批、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及負責機構
(一)時效期限、審批、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及負責機構
七、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九、評估及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一)獲取公開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a部分及第VII。L部分)
(三)從事不需要法院命令的觀察或監控活動。
(五)使用網路服務和網路資源(包括非營利的和商業的)(《指導方針》第II。A。4。d部分)
(六)審訊公共實體或私人實體的成員或要求其提供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f部分)
(八)依照《法務部長關於使用FBI機密線人的指導方針》使用和招募線人(《指導方針》第II。A。4。e部分)
(十)申請大陪審團傳票以獲得電話用戶或電子信箱用戶的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i部分)
十、評估期間不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十一、《FBI國內信息蒐集要求》
十二、《FBI外勤辦事處信息蒐集要求》
十三、保管和公開受《隱私權法案》保護的檔案
十四、評估檔案的管理和保管
第六章 初步調查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五、事實依據
六、發起或批准初步調查的標準
七、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九、初步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十、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十一、特殊的調查要求
第七章 全面調查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一)犯罪調查
(二)國家安全威脅
(三)外國情報蒐集
五、事實依據
六、發起或批准全面調查的標準
七、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九、全面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十、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十一、特殊的調查要求
第八章 企業調查
一、概述
二、目的、適用範圍及定義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五、事實依據
六、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一)發起
(二)結束
(三)規定
第九章 外國情報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一)評估活動
(二)全面調查活動
五、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FBI總部關於發起外國情報調查的審批標準
六、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七、外國情報評估及全面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八、在外國情報調查中不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九、敏感調查事宜
十、批准、通知
(一)發起
(三)通知
(三)時效期限
(四)檔案審核
(五)結束
(六)年度紅頭備忘錄
十一、信息保管
第十章 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
一、概述
二、目的、適用範圍及定義
三、發起或批准涉及敏感調整事宜的調查活動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四、時效期限、批准、通知及檔案材料
五、敏感調查事宜與敏感情況的區別
第十一章 調查方法
一、概述
(一)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二、評估及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一)評估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二)初步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三)全面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四)特定的調查方法
三、調查方法:郵件檢查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具體程式
(七)合規及監督
四、調查方法:(因為不存在合理的隱私權期望而不需要法院命令或搜查令)搜身或搜查住所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調查方法: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監控通信記錄(包括電腦監控)
(一)總結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具體程式
(六)合規及監督
六、調查方法:使用閉路電視、導航儀等監控設備(不需要法院命令)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合規及監督
七、調查方法:使用測謊儀測謊
(一)總結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具體程式
(五)合規及監督
八、調查方法:臥底行動
(一)總結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九、調查方法:合法的強制取證,包括大陪審團傳票等傳票、國家安全信函
(一)聯邦大陪審團傳票
(二)行政傳票
(三)國家安全信函
(四)依照《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獲取商業檔案
十、調查方法:遵照《美國法典》第18編第121章 的規定訪問有線、電子通信記錄及交易記錄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通知及報告要求
十一、調查方法:遵照《美國法典》第18編第206章 或《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的規定使用筆式記錄儀和捕獲及追蹤設備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信息的使用及公開
(七)通知及報告要求
(八)特殊情況
十二、調查方法:遵照《公共汽車及街道安全法案》第3編和《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的規定進行電子監控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特殊情況
(七)其他政策
十三、調查方法:在獲得法院命令或搜查令後進行搜查(如郵件開拆)
(一)概述
(二)法定許可權
(三)調查方法釋義
3。搜查令的簽發
(四)調查方法的批准要求
(五)時效期限
(六)具體程式
十四、調查方法:遵照《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第7編的規定獲取外國情報
(一)概述
(二)調查方法釋義
(三)具體程式
第十二章 為其他機構提供協助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向其他機構提供調查協助的標準及審批標準
四、檔案、檔案的保管及公開
五、時效期限、批准及通知要求
(一)美國情治單位
(二)美國聯邦政府機構
(三)州立機構、地方機構或部族機構
(四)外國機構
(六)為外國機構、州立機構、地方機構或部族機構提供技術協助的標準及審批標準
第十三章 有關治外法權的規定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法律參事項目
第十四章 信息的保管及共享
一、目的及適用範圍
二、FBI的檔案保管計畫和檔案材料
三、信息的共享
(一)自由分享信息
(二)按規定共享信息
四、與刑事案件有關的信息
(一)與檢察官協調
(二)FBI管轄範圍之外的刑事案件
(三)對犯罪活動進行匯報
五、與國家安全或外國情報有關的信息
(一)法務部
(二)白宮
六、特殊要求
第十五章 情報分析與規劃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四、法定許可權
五、發起和批准情報分析與規劃的標準
六、在情報分析與規劃中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七、在情報分析與規劃中可以開展的活動
(一)戰略情報分析
(二)書面的情報檔案
(三)情報系統
第十六章 秘密參與
第十七章 非法活動
一、概述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三、臥底活動中的非法活動
四、機密線人的非法活動
五、特工主管可以批准的非法活動
六、審核及批准非法活動的標準
七、FBI人員不得參與的非法活動
八、緊急情況
美國官方辭彙及縮寫簡表
文摘
核心價值、任務及職責
一、FBI的核心價值
FBI的價值與人們的許多目標之間並不衝突。FBI的核心價值必須得到徹底的理解和實施,受到人們的廣泛認同,被人們大力捍衛和保護。這些價值包括:
· 嚴格遵守美國憲法;
· 尊重FBI所保護的人;
· 有同情心;
· 公平公正;
· 個人及整個FBI機構的誠信;
· 可依賴,願意承擔責任,願意接受行動、決策所帶來的後果;
· 個人以及專業方面的領導力。
通過這些核心價值,FBI可以很好地完成保護國家安全、開展犯罪調查的職能,並贏得美國人民的信任。嚴格遵守憲法保證了FBI人員及整個機構都忠於憲法,將憲法置於單個任務(如審訊、搜尋證據、調查)之上。尊重所有人可以提醒FBI在執法過程中要有所限制。公平和有同情心保證了FBI尊重每個人的憲法權利、公民自由權及人權。個人及整個FBI機構的誠信互助互利,是國家給了FBI這種神聖的信賴和極大的權威。
執法者不能只是單純地遵照法律行事,他們有義務成為受保護的人的道德模範。FBI能否順利完成任務與人們的支持和合作是密不可分的,因此這些核心價值是FBI的根本。
遵守法律
FBI所有人員在一切調查、行動、程式和活動中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如《指導方針》的有關規定。絕不能為了尋求便利而漠視法律的存在。FBI要求其人員在從事某項行動時對有關的法律法規有足夠的了解和認識,並遵照這些法律法規行事。FBI還要求其人員將他們自己或其他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上報給有關負責人。關於如何匯報可從風紀辦公室(OIC)獲得相關信息。FBI的政策必須與憲法、法律法規的要求保持一致。此外,FBI必須對相應人員提供充足的培訓,並確保有相應的監督機制。
二、FBI副局長的任務及職責
副局長負責監督FBI是否遵從《準則》、實施程式和各部門的政策實施準則。他還負責對FBI人員提供必要的培訓,進行監督與審計。他責令政策辦公室在《準則》生效一年內對它進行必要的更新,保證它與法律法規保持一致,並每三年進行一次更新。
三、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FBI契約人等人員及其職責
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TFO)、FBI契約人等人員受《指導方針》和《準則》約束,他們必須:
(1) 確保在發起、開展及結束調查活動、蒐集證據或使用調查方法時遵守《準則》的規定;
(2) 接受關於《準則》的相關培訓,按照《準則》行事;
(3)確保所有活動均遵從憲法、聯邦法律、行政命令、總統令、《指導方針》、法務部長的其他指導方針、條約、議定書、諒解備忘錄、本政策檔案及其他所有有關法律及政策要求(如果FBI特工、分析員、特遣部隊或其他個人不清楚某項行動是否合法,他就必須諮詢其主管和部門首席法律顧問(CDC)或法律顧問辦公室);
(4) 確保在評估及調查過程中不侵犯公民的自由權和隱私權;
(5)不僅僅因為當事人參與了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活動就開展調查,也不僅僅以當事人的種族、族裔、國籍或宗教信仰為依據而開展調查;
(6) 遵守法律法規,將一切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行為匯報給有關部門;
(7)為那些由於犯罪案件而直接受到身體傷害、心理傷害或經濟損失的受害人提供支持和幫助,將受害人的聯繫信息告知負責的FBI受害者專家,並隨時向受害人通報調查的最新狀況。只要調查還未結束,FBI就應該一直地為受害人提供幫助。P25-27
一、FBI的核心價值
FBI的價值與人們的許多目標之間並不衝突。FBI的核心價值必須得到徹底的理解和實施,受到人們的廣泛認同,被人們大力捍衛和保護。這些價值包括:
· 嚴格遵守美國憲法;
· 尊重FBI所保護的人;
· 有同情心;
· 公平公正;
· 個人及整個FBI機構的誠信;
· 可依賴,願意承擔責任,願意接受行動、決策所帶來的後果;
· 個人以及專業方面的領導力。
通過這些核心價值,FBI可以很好地完成保護國家安全、開展犯罪調查的職能,並贏得美國人民的信任。嚴格遵守憲法保證了FBI人員及整個機構都忠於憲法,將憲法置於單個任務(如審訊、搜尋證據、調查)之上。尊重所有人可以提醒FBI在執法過程中要有所限制。公平和有同情心保證了FBI尊重每個人的憲法權利、公民自由權及人權。個人及整個FBI機構的誠信互助互利,是國家給了FBI這種神聖的信賴和極大的權威。
執法者不能只是單純地遵照法律行事,他們有義務成為受保護的人的道德模範。FBI能否順利完成任務與人們的支持和合作是密不可分的,因此這些核心價值是FBI的根本。
遵守法律
FBI所有人員在一切調查、行動、程式和活動中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如《指導方針》的有關規定。絕不能為了尋求便利而漠視法律的存在。FBI要求其人員在從事某項行動時對有關的法律法規有足夠的了解和認識,並遵照這些法律法規行事。FBI還要求其人員將他們自己或其他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上報給有關負責人。關於如何匯報可從風紀辦公室(OIC)獲得相關信息。FBI的政策必須與憲法、法律法規的要求保持一致。此外,FBI必須對相應人員提供充足的培訓,並確保有相應的監督機制。
二、FBI副局長的任務及職責
副局長負責監督FBI是否遵從《準則》、實施程式和各部門的政策實施準則。他還負責對FBI人員提供必要的培訓,進行監督與審計。他責令政策辦公室在《準則》生效一年內對它進行必要的更新,保證它與法律法規保持一致,並每三年進行一次更新。
三、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FBI契約人等人員及其職責
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TFO)、FBI契約人等人員受《指導方針》和《準則》約束,他們必須:
(1) 確保在發起、開展及結束調查活動、蒐集證據或使用調查方法時遵守《準則》的規定;
(2) 接受關於《準則》的相關培訓,按照《準則》行事;
(3)確保所有活動均遵從憲法、聯邦法律、行政命令、總統令、《指導方針》、法務部長的其他指導方針、條約、議定書、諒解備忘錄、本政策檔案及其他所有有關法律及政策要求(如果FBI特工、分析員、特遣部隊或其他個人不清楚某項行動是否合法,他就必須諮詢其主管和部門首席法律顧問(CDC)或法律顧問辦公室);
(4) 確保在評估及調查過程中不侵犯公民的自由權和隱私權;
(5)不僅僅因為當事人參與了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活動就開展調查,也不僅僅以當事人的種族、族裔、國籍或宗教信仰為依據而開展調查;
(6) 遵守法律法規,將一切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行為匯報給有關部門;
(7)為那些由於犯罪案件而直接受到身體傷害、心理傷害或經濟損失的受害人提供支持和幫助,將受害人的聯繫信息告知負責的FBI受害者專家,並隨時向受害人通報調查的最新狀況。只要調查還未結束,FBI就應該一直地為受害人提供幫助。P25-27
序言
亞馬遜同類書銷售排名第一!
犯罪現場導航的權威指南!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官方指導用書!
本書為美國聯邦調查局內部的工作流程、部門設定、工作標準。
如上種種,都是我在接到此翻譯時對我最大的誘惑。
現今社會,FBI可以說是任何一個人都知道詞,也是大片、明星永遠無限交集的題材。
本書中的行動指南適用於FBI在所有美國領土以內及以外的所有國家展開的調查活動同情報收集。本指南所包括的內容至今只在FBI內部使用。而所涉的所有方法一定會讓讀者大開眼界。如你的電話記錄與錄音,你的一舉一動,包括上廁所都可能被窺探。如果你是現在諜戰大片迷,那本書里相關的技術與FBI的行動方式、方法,行動範圍、領域等第一手資料一定會讓你大呼過癮、茅塞頓開、醍醐灌頂,敬畏之感如黃河之水滾滾而來。
作為美國國家安全機構,聯邦調查局的使命是防止恐怖分子及外國情報組織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堅持和執行美國的刑事法律,並為本國各州、市,其他國家、國際機構及合作夥伴提供領導和刑事司法服務。
在此,特別感謝高曉燕、趙遠峰、陳磊、張樂華、劉延軍、陳磊、侯佳宜、趙東輝、王雷、莊家煜、羅智林、王宇和王惠對本書翻譯工作的支持。
犯罪現場導航的權威指南!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官方指導用書!
本書為美國聯邦調查局內部的工作流程、部門設定、工作標準。
如上種種,都是我在接到此翻譯時對我最大的誘惑。
現今社會,FBI可以說是任何一個人都知道詞,也是大片、明星永遠無限交集的題材。
本書中的行動指南適用於FBI在所有美國領土以內及以外的所有國家展開的調查活動同情報收集。本指南所包括的內容至今只在FBI內部使用。而所涉的所有方法一定會讓讀者大開眼界。如你的電話記錄與錄音,你的一舉一動,包括上廁所都可能被窺探。如果你是現在諜戰大片迷,那本書里相關的技術與FBI的行動方式、方法,行動範圍、領域等第一手資料一定會讓你大呼過癮、茅塞頓開、醍醐灌頂,敬畏之感如黃河之水滾滾而來。
作為美國國家安全機構,聯邦調查局的使命是防止恐怖分子及外國情報組織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堅持和執行美國的刑事法律,並為本國各州、市,其他國家、國際機構及合作夥伴提供領導和刑事司法服務。
在此,特別感謝高曉燕、趙遠峰、陳磊、張樂華、劉延軍、陳磊、侯佳宜、趙東輝、王雷、莊家煜、羅智林、王宇和王惠對本書翻譯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