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FBI》是2013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基本介紹
- 作者: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 譯者:陳志東
- ISBN:9787302332077
- 頁數:325
- 定價:42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9-1
- 裝幀:平裝
內容介紹
作者介紹
作品目錄
第一章 FBI《準則》的適用範圍及宗旨 1
一、適用範圍 2
二、宗旨 2
第二章 FBI的常規許可權及原則 3
一、《法務部長關於FBI國內行動的指導方針》的適用範圍 4
二、FBI在《指導方針》中的常規許可權 5
(一)開展調查、蒐集情報和證據 5
三、FBI的情治單位職能 6
四、FBI的主要調查許可權 7
(一)簡介 7
(四)“恐怖主義犯罪活動”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 14
(五)第46號國家安全總統令/第15號國土安全總統令、“美國在反恐戰爭中的政策及策略” 15
(六)調查反間諜活動 16
(七)犯罪調查 16
(六)FBI特工的許可權 17
五、內部指導 19
六、違背《指導方針》的行為 19
七、違背《準則》的行為 20
八、不受《指導方針》約束的其他FBI行動 21
九、機密調查技術的使用 21
十、《指導方針》及《準則》的套用 21
第三章 核心價值、任務及職責 23
一、FBI的核心價值 24
遵守法律 25
二、FBI副局長的任務及職責 25
三、特工、情報分析員、特遣部隊、FBI契約人等人員及其職責 25
四、FBI主管的職責 26
(一)FBI主管的含義 26
(三)主管的任命 27
(四)檔案審核 28
(五)評估及全面調查中的未結事宜 30
五、部門首席法律顧問的職責 30
六、法律顧問辦公室的職責 31
七、政策辦公室的職責 32
八、風紀辦公室的職責 32
九、行動方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34
十、部門監察主任的職責 35
十一、FBI總部的審批等級 35
第四章 公民的隱私權和自由權、最不 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37
一、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38
(一)概述 38
(二)調查活動的目的 38
(三)監督和自我規範 39
二、保護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42
(一)言論自由 45
(二)宗教信仰自由 47
(三)新聞自由 49
(四)和平集會、向政府請願的自由 50
三、法律的平等保護原則 52
(一)引言 52
(二)政策原則 53
(三)關於在評估和調查過程中如何使用種族和族裔信息的指導 55
四、最有效的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59
(一)概述 59
(二)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的基本套用方法 60
(三)確定對當事人權利的侵犯程度 60
(四)在調查要求和侵犯權利之間進行權衡 63
(五)結論 65
第五章 評估 67
一、概述 68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69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71
四、合法目的(《指導方針》第II.A.2部分——受批准的活動) 72
(一)評估活動 72
五、發起或批准評估的標準 73
六、時效期限、審批、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及負責機構 73
(一)時效期限、審批、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及負責機構 74
七、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85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86
九、評估及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87
(一)獲取公開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a部分及第VII.L部分) 87
(三)從事不需要法院命令的觀察或監控活動。 88
(五)使用網路服務和網路資源(包括非營利的和商業的)(《指導方針》第II.A.4.d部分) 92
(六)審訊公共實體或私人實體的成員或要求其提供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f部分) 93
(八)依照《法務部長關於使用FBI機密線人的指導方針》使用和招募線人(《指導方針》第II.A.4.e部分) 97
(十)申請大陪審團傳票以獲得電話用戶或電子信箱用戶的信息(《指導方針》第II.A.4.i部分) 98
十、評估期間不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100
十一、《FBI國內信息蒐集要求》 101
十二、《FBI外勤辦事處信息蒐集要求》 101
十三、保管和公開受《隱私權法案》保護的檔案 102
十四、評估檔案的管理和保管 103
第六章 初步調查 105
一、概述 106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106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107
四、法定許可權 108
五、事實依據 109
六、發起或批准初步調查的標準 109
七、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110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112
九、初步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113
十、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115
十一、特殊的調查要求 117
第七章 全面調查 119
一、概述 120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120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121
四、法定許可權 122
(一)犯罪調查 122
(二)國家安全威脅 122
(三)外國情報蒐集 123
五、事 實 依 據 123
六、發起或批准全面調查的標準 124
七、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124
八、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127
九、全面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127
十、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的關係以及《巴克利修正案》 131
十一、特殊的調查要求 132
第八章 企業調查 133
一、概述 134
二、目的、適用範圍及定義 134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135
四、法定許可權 136
五、事實依據 136
六、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及檔案審核 137
(一)發起 137
(二)結束 138
(三)規定 139
第九章 外國情報 141
一、概述 142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143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143
四、法定許可權 144
(一)評估活動 145
(二)全面調查活動 145
五、時效期限、批准、通知、檔案材料、檔案審核、FBI總部關於發起外國情報調查的審批標準 146
六、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146
七、外國情報評估及全面調查中可以採用的調查方法 147
八、在外國情報調查中不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150
九、敏感調查事宜 150
十、批准、通知 151
(一)發起 151
(三)通知 152
(三)時效期限 152
(四)檔案審核 153
(五)結束 153
(六)年度紅頭備忘錄 154
十一、信息保管 155
第十章 敏感調查事宜、與學術機構 的關係 157
一、概述 158
二、目的、適用範圍及定義 158
三、發起或批准涉及敏感調整事宜的調查活動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159
四、時效期限、批准、通知及檔案材料 160
五、敏感調查事宜與敏感情況的區別 162
第十一章 調查方法 163
一、概述 164
(一)最不侵犯當事人權利的方法 164
二、評估及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165
(一)評估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165
(二)初步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166
(三)全面調查中允許採用的調查方法 168
(四)特定的調查方法 168
三、調查方法:郵件檢查 168
(一)概述 168
(二)法定許可權 170
(三)調查方法釋義 170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170
(五)時效期限 172
(六)具體程式 173
(七)合規及監督 173
四、調查方法:(因為不存在合理的隱私權期望而不需要法院命令或搜查令)搜身或搜查住所 173
(一)概述 173
(二)法定許可權 175
(三)調查方法釋義 175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176
五、調查方法: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監控通信記錄(包括電腦監控) 176
(一)總結 176
(二)法定許可權 177
(三)調查方法釋義 177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178
(五)具體程式 182
(六)合規及監督 182
六、調查方法:使用閉路電視、導航儀等監控設備(不需要法院命令) 182
(一)概述 182
(二)法定許可權 182
(三)調查方法釋義 183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184
(五)合規及監督 184
七、調查方法:使用測謊儀測謊 184
(一)總結 184
(二)法定許可權 185
(三)調查方法釋義 186
(四)具體程式 186
(五)合規及監督 186
八、調查方法:臥底行動 186
(一)總結 186
(二)法定許可權 187
(三)調查方法釋義 187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188
九、調查方法:合法的強制取證,包括大陪審團傳票等傳票、國家安全信函 190
(一)聯邦大陪審團傳票 191
(二)行政傳票 208
(三)國家安全信函 215
(四)依照《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獲取商業檔案 219
十、調查方法:遵照《美國法典》第18編第121章的規定訪問有線、電子通信記錄及交易記錄 221
(一)概述 221
(二)法定許可權 223
(三)調查方法釋義 225
(四)批准要求 236
(五)時效期限 236
(六)通知及報告要求 236
十一、調查方法:遵照《美國法典》第18編第206章或《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的規定使用筆式記錄儀和捕獲及追蹤設備 237
(一)概述 237
(二)法定許可權 238
(三)調查方法釋義 238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238
(五)時效期限 242
(六)信息的使用及公開 242
(七)通知及報告要求 243
(八)特殊情況 244
十二、調查方法:遵照《公共汽車及街道安全法案》第3編和《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的規定進行電子監控 247
(一)概述 247
(二)法定許可權 247
(三)調查方法釋義 248
(四)調查方法的使用標準及批准要求 248
(五)時效期限 251
(六)特殊情況 252
(七)其他政策 252
十三、調查方法:在獲得法院命令或搜查令後進行搜查(如郵件開拆) 253
(一)概述 253
(二)法定許可權 254
(三)調查方法釋義 254
3. 搜查令的簽發 255
(四)調查方法的批准要求 258
(五)時效期限 259
(六)具體程式 259
十四、調查方法:遵照《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第7編的規定獲取外國情報 267
(一)概述 267
(二)調查方法釋義 268
(三)具體程式 268
第十二章 為其他機構提供協助 271
一、概述 272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272
三、向其他機構提供調查協助的標準及審批標準 273
四、檔案、檔案的保管及公開 274
五、時效期限、批准及通知要求 275
(一)美國情治單位 275
(二)美國聯邦政府機構 276
(三)州立機構、地方機構或部族機構 279
(四)外國機構 281
(六)為外國機構、州立機構、地方機構或部族機構提供技術協助的標準及審批標準 283
第十三章 有關治外法權的規定 285
一、概述 286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286
三、法律參事項目 286
第十四章 信息的保管及共享 289
一、目的及適用範圍 290
二、FBI的檔案保管計畫和檔案材料 290
三、信息的共享 291
(一)自由分享信息 292
(二)按規定共享信息 293
四、與刑事案件有關的信息 293
(一)與檢察官協調 293
(二)FBI管轄範圍之外的刑事案件 294
(三)對犯罪活動進行匯報 294
五、與國家安全或外國情報有關的信息 295
(一)法務部 295
(二)白宮 297
六、特殊要求 299
第十五章 情報分析與規劃 301
一、概述 302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302
三、公民自由權和隱私權 304
四、法定許可權 304
五、發起和批准情報分析與規劃的標準 305
六、在情報分析與規劃中發起或批准調查方法的標準 305
七、在情報分析與規劃中可以開展的活動 306
(一)戰略情報分析 306
(二)書面的情報檔案 307
(三)情報系統 308
第十六章 秘密參與 309
一、概述 310
第十七章 非 法 活 動 313
一、概述 314
二、目的及適用範圍 314
三、臥底活動中的非法活動 314
四、機密線人的非法活動 315
五、特工主管可以批准的非法活動 316
六、審核及批准非法活動的標準 317
七、FBI人員不得參與的非法活動 317
八、緊急情況 318
美國官方辭彙及縮寫簡表(包括美國所有部門辦公室、行政機關的縮寫
)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