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法學派

規範法學派是現代資產階級法學流派中的主要派別之一,產生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以英國奧斯丁的分析法學和實證主義、新康德主義哲學為基礎,發展成為種種不同的規範法學流派,其中以“純粹法學派”為主要代表。

學派理論,代表人物,

學派理論

在法律研究方譽她屑婚法上,只從邏輯形式上去分析法律,無需作任何政治道德正義的評判.認為後者不是法學的任務;法律規範是一個有等級的結構體系,低一級的法律要服從高一級法律,最終都要服從設定的基本規範;法律的效力與狼記台組等級體系是一致的.該學派認為國際法應優於國內法祖市.反對國家主權概念,反對公法私法的劃分和“三權分立”的學說.以322642思想與學術新康德主義作為哲學基礎,表現出協肯乘先驗論、不可知論的特徵.

代表人物

其創始人是奧地利的凱爾遜,其他代表人物有維德羅斯、阿。芝蜜尋密爾克、德國的孔茲等.純粹法協汗榆學派還繼承了奧斯丁分析法學,但趨向於極端,記試盛與哈特的新分析法學派一起構成了實證主義法學的主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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