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
加涅認為“規則是支配人的行為並使人能夠 證明某種關係的內在狀態,規則遠非局限於一種 言語陳述……規則是使人能夠對一類刺激情景做 出與一類操作相適應的舉動而推論出來的能力。”
發展過程
第一個明確把規則作為學 習類型的是加涅,他在1965 年《學習的條件》一書 中,根據人類學習的複雜程度將學習由低到高分 為8 種類型: 信號學習、刺激反應學習、連鎖學習、言語聯想學習、辨別學習、概念學習、原理或規 則學習、解決問題學習。20 世紀 70 年代中期以 來,他又提出了 5 種學習結果: 言語信息、智慧技 能、認知策略、動作技能和態度,並詳細說明各類 學習的條件和過程。其中規則類屬
智慧技能,規則學習的終極目標是獲得智慧技能
為何學習規則
斯坎杜拉認為按照科學中的節儉原則,規則 是行為單位的基礎,行為最終要通過規則來表示, 並提出規則學習的兩性: 反應一致性( response consistency) 和一般性( rule generality) 。他道出規 則學習有利於行動,它的一致性和一般性意味著 一旦習得某種規則,將解決一類問題。從長遠的 角度看,規則的學習是事半功倍的事。
具備條件
“規則學習作為一種智慧技能,學習的實質就 是使學生能在體現規則變化的情境中適當套用規 則” ,因此規則學習必須考慮到與規則、學習者 有關的內部條件,也不能忽視外部條件。
條件一:學習者是否掌握規則中若干概念。
條件二:規則學習任務是否與學習者認知發 展水平匹配。
條件三:學習者是否具備一定的語言能力和 自我監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