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西雙版納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18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18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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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9〕48號)、《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發〔2020〕16號)和《中共西雙版納州委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西發〔2021〕4號),進一步加強對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州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西雙版納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決策部署,統籌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研究審議有關工作方案和擬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全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重點事項,督促檢查有關方案和政策落實情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州委宣傳部(新聞辦)、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司法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外辦、州市場監管局、州統計局、州國家安全局、州稅務局、西雙版納海關、打洛海關、勐臘海關、州郵政管理局、州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西雙版納州中心支局)、州銀保監局等23個單位組成,州商務局為牽頭單位。
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協助分管商務工作的州政府副秘書長和州商務局、西雙版納海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州商務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州商務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州商務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西雙版納海關、州稅務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照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有關問題,制定有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議,積極營造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環境;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附屬檔案:西雙版納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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