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西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引言檔案全文西藏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2011年10月27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11月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
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促進相關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設立,支持邊境地區用於陸地邊境...
修訂)是有為規範我省對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區資金(以下簡稱援藏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援藏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我省對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區工作的順利推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政部關於援藏資金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等內容。
(2005年1月12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政監督,規範財政監督行為,維護財經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
《西藏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本辦法共十九條,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一條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加強和規範我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推動按...
西藏自治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對自治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工作,充分發揮預算在巨觀經濟中的調控作用,保障我區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中央...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本辦法所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是指由政府設立的,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公益性機構。本辦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2001年8月28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9號公布。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加強對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公平交易,維護市場秩序,依照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彩票銷售機構於每月15日前,按照《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載明的繳款金額上繳中央財政。西藏自治區應上繳中央財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執收。具體程式按照第一款執行。第六條 專員辦、西藏財政廳應當於每季度終了後15...
《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是為了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城鄉就業,發揮中小企業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
(九)負責監督區直和地(市)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活動;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和指導全區財務檢查和有關專項檢查。(十)負責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十一)受財政部委託,管理中央在西藏的金融、保險...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組織修訂調減投資核准目錄,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國家及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
西藏自治區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我區招標投標管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有關...
(2011年11月24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4號公布 根據2017年7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規範政府投資建設行為,促進科學決策與廉政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