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政區

西晉政區

西晉地方行政區劃承襲東漢末年以來形成的制度﹐為﹑縣三級制。三國曹魏有司﹑豫﹑兗﹑青﹑徐﹑冀﹑幽﹑並﹑雍﹑涼﹑﹑揚十二州﹐平蜀後增益州﹐又分益州置梁州。泰始元年(265)西晉代曹魏﹐初即有此十四州。泰始時﹐先後析雍﹑涼﹑梁三州置秦州﹑析益州置寧州﹐後又析幽州置平州﹐太康元年(280)平吳﹐又得荊﹑揚﹑交﹑廣四州﹐荊﹑揚兩州與原有同名州合併﹐計十九州。秦州寧州曾一度廢罷﹐後又復置。元康元年(291)﹐分荊州﹑揚州置江州﹐永嘉元年(307)﹐分荊州﹑江州置湘州﹐共有二十一州。

歷史,東漢末期,西晉設定,歷史沿革,

歷史

東漢末期

州仍東漢末及曹魏舊制﹐置刺史或牧﹐但州牧僅為少數﹐由資望高的重臣擔任﹐設定視人而定﹐如衛瓘為青州刺史﹐後加青州牧﹔東海王司馬越為豫州牧。牧秩二千石﹐刺史為六百石。東漢末以後﹐刺史還掌握兵權﹐有都督出鎮地方兼刺史之制﹐西晉不少州也由都督兼任刺史﹐負責本州軍事﹑民政或鄰近數州軍事﹐稱號以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權任各有差別。但有的都督並不兼任刺史。這一時期﹐亦有單為刺史而不領兵者﹐稱為腳踏車刺史

西晉設定

州以下為郡﹑王國。太康中﹐司州領十二郡國﹑豫州十﹑兗州八﹑青州七﹑徐州七﹑冀州十三﹑幽州七﹑平州五﹑并州六﹑雍州七﹑涼州八﹑秦州六﹑益州八﹑梁州八﹑寧州四﹑荊州二十二﹑揚州十八﹑交州七﹑廣州十﹐共有郡國一百七十三。郡國中﹐仍吳所置二十五﹐仍蜀所置十二﹐仍魏所置十七﹐仍漢舊九十六﹐新置二十三。郡置太守。王國為皇子或皇族封地﹐地位同郡﹔國置相﹐後改為內史﹐由朝廷任命﹐性質同太守。西晉因曹魏諸王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以致孤立而亡﹐故在泰始(265~274)初大封同姓諸王。但諸王大都留於京師或出任都督﹐並不至所封之國。鹹寧三年(277)始遣諸王赴國﹐以平原(治平原﹐今山東平原南)﹑汝南(治新息﹐今河南息縣)﹑琅邪(治開陽﹐今山東臨沂北)﹑扶風(治眉縣﹐今陝西眉縣東北)﹑齊(治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為大國﹐梁(治睢陽﹐今河南商丘)﹑趙(治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樂安(治高菀﹐今山東鄒平東北)﹑燕(治薊縣﹐今北京西南)﹑安平(治信都﹐今河北冀縣)﹑義陽(治新野﹐今河南新野)為次國﹐其餘為小國﹐分別規定所封戶數﹑領軍人數等﹐實際上未全部實行﹐諸王仍僅食租稅﹐王國官並不掌握地方政權﹐“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西晉諸王擁有的很大權力﹐主要不是源於所轄王國﹐而是來自領兵出鎮地方。
郡﹑王國以下為縣。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另有公國﹑侯國﹐地位同縣

歷史沿革

三國時﹐吳均在其州縣境內屯田﹐設定各級農官管理。西晉泰始二年後﹐罷廢各級農官﹐或改置為郡縣。東漢末約有十四州﹐一百二十多郡國﹐縣﹑邑﹑道﹑侯國據順帝時記錄為一千一百八十。而西晉太康時有十九州﹑一百七十多郡國﹑一千二百多縣。但其戶口卻又減於東漢。兩漢時﹐西域設都護府﹐東漢安帝始設長史府﹐以班勇為西域長史﹐長史駐地不一。魏晉時﹐據樓蘭古城出土魏晉簡牘文書﹐知這時長史府治海頭(今新疆若羌東北樓蘭古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