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西安市高陵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8日
  • 辦公地址:西安市高陵區一中路中段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正式成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最佳化區域內行政審批體制機制,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機制,負責最佳化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三)負責集中辦理區級部門劃轉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做好相關現場勘查、技術論證、社會聽證等工作,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監督指導和統一管理垂直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相關人員和業務。
(四)負責全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及網路體系標準化建設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行政審批服務體系;負責推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推廣與套用。
(五)負責12345市民熱線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制訂熱線工作規範、服務標準、業務流程和技術規範等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熱線工作考核管理辦法,協調、監督和考核各承辦單位事項辦理工作,負責媒體對接、熱線宣傳和被媒體曝光事項的調查、督辦工作,負責熱線工作信息、專項通報和典型案例等編寫報送工作。
(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有關職責分工。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按照原審批部門提供的審批標準實施行政審批,原審批部門不再對劃轉事項行使審批權,主要負責制定完善審批標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原審批部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隊伍建設、人事管理、黨建、幹部培訓、評選表彰、財務審計、勞資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目標考評、文秘、會務、檔案、保密等日常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安全、應急、維穩、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的諮詢、解釋和指導工作;負責協助處理涉及行政審批的法律糾紛;牽頭組織清理規範行政許可前置條件,負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流程;負責審核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規範性檔案及其備案工作。
(三)行政審批一科
負責涉及企業註冊登記有關事項的核准、變更和備案;負責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涉及的許可、備案及相關資質、資格許可等16項事項的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行政審批二科
負責政府投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項目的立項、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階段的審批、備案、校車使用許可、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的備案、縣(區)級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章程核准、縣級許可權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及執業許可(含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工程涉及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縣級醫師執業註冊、營業性演出審批等98項事項的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五)行政審批三科
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認定、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道路貨運經營許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主要農作物常規種子生產經營及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經營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農藥經營許可、採集、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農業類)初審、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的節約用水設計方案審批、河道采砂許可等134項事項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主要領導

現任局長: 高立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舉行掛牌儀式。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中共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支部委員會被西安市委授予“西安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