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是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
為迎接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以下簡稱全運會),加快推進我區棚戶區改造步伐,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完善城市配套基礎設施,傳承歷史文化,提升我區核心區域的城市品位,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守“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 以改善民眾特別是棚戶區住房困難民眾的居住條件為根本目的,加快棚戶區改造,提高城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推進城市功能與產業發展相互融合,為加快國家中心城市核心示範區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以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為契機,發揮棚戶區改造土地一級開發和規劃管理的主導作用,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調動社會和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大招商力度,多渠道籌集土地一級開發資金用於棚戶區改造。
(二)科學規劃,連片成方。結合城市分區規劃、土地利用分區規劃,編制全運會重點區域和城市主要節點上全區棚戶區改造規劃和計畫。大力推進城市片區綜合改造,科學策劃全區城棚改工作,綜合考慮項目用地範圍和規模,突出改造重點,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實施。
(三)統籌兼顧,綜合開發。根據我區棚戶區的構成,結合各項目特點,綜合考慮我區經濟發展、國土空間利用等因素,不局限於在單個地塊找平衡,實施區域平衡解決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硬骨頭”問題。在實施土地一級開發過程中,綜合考慮項目水電氣暖、公共設施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儲備土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依法徵收,安置先行。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確定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制訂,要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廣泛徵詢民眾意見,按照中、省、市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實施房屋徵收。按照“先安置、後拆遷”的原則,由區政府統籌考慮全運會重點區域和城市主要節點上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地,採取代建制等多種方式,先行或同步建設安置房,堅持將最好的規劃設計、最好的建築質量、最好的配套設施、最好的地段用於安置房建設,確保全置房建設品質。
三、工作目標
按照2019年11月20日全市“三改一通一落實”工作會議相關要求,努力提高改造項目品質,改善民眾居住環境,推進城市功能與產業發展的相互融合。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區域形象、完善城市功能。
到2020年3月前完成互助路片區、太乙路片區、文藝路片區、長安北路片區、張家村片區等5個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摸底調研、可行性分析、項目策劃包裝、《項目建議書》審批工作(見附屬檔案2)。
到2021年4月底前完成西安市第三建築工程公司、永華里、棗園巷以北、李家分村等4個棚戶區整項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運工作(見附屬檔案1)。
四、組織領導
我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成立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棚改事務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區城棚改事務中心主任馮沅林同志擔任。
成員單位為: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信訪局、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區長安路CBD、區東關管委會、公安碑林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碑林分局、生態環境碑林分局、張家村街辦、文藝路街辦、長安路街辦、南院門街辦、太乙路街辦、長樂坊街辦、東關南街辦、柏樹林街辦。
五、職責分工
(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碑林分局
負責編制全區棚戶區改造項目規劃方案等規劃的手續辦理及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預審及土地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二)公安碑林分局
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情況,並停止辦理戶口遷移。
(三)區發改委
負責辦理全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立項手續。
(四)區住建局
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和《通告》的手續辦理。
(五)區市場監管局
依法或者依據政府相關規定要求項目範圍內經營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停止經營活動,撤銷工商登記等業務工作。
(六)區城管局
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範圍內違法建設的查封、拆除等具體執法工作,落實查處違法建設所需的法律程式;負責房屋拆除和垃圾外運手續辦理保障工作。
(七)區信訪局
負責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民眾依法信訪;負責接待、受理、轉辦、督辦因項目房屋徵收拆除工作引發的信訪問題,指導指揮部和屬地街辦做好信訪工作。
(八)區城棚改事務中心
具體承擔改造工作的組織、統籌、協調、督導。
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摸底調研、可行性分析,項目策劃包裝、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審批所需資料的報送。
(九)各街道辦事處
負責協調本轄區相關社區,配合區城棚改事務中心摸底調研工作,及時做好居民政策解釋和信訪維穩工作。
各成員單位未定職責,根據工作需要,由區棚改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做出明確安排。
六、制度保障
(一)領導包抓制度
建立區級包抓制度,區級領導每月最少一次到棚改項目現場,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研究制定推進措施,確保按時限完成改造工作。
(二)監督管理制度
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及時建立全區城棚改項目台賬,實時更新台賬,督促檢查各項目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存在問題及時上報。
(三)信息報送制度
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每月25日前向區城棚改事務中心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區棚改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聽取工作進展匯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統一思想
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認識,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三改一通一落實”工作會議精神上來,為做好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礎,將此項工作列入各成員單位重要事項之一,高標準推動全區棚戶區的改造工作。
(二)互聯互動,穩步推進
根據本方案,各成員單位應進一步明確各自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分管領導和負責科室,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穩步推進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優勢,加強聯動,形成良性互動、優勢互補的工作局面。
(三)統籌協調,加強督導
自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起,各承擔任務單位每月25日前將各自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送區城棚改事務中心,由區城棚改事務中心統一匯總上報。區棚改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有效推動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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