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能,

機構簡介

西安市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局長:唐戰璽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定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上報、登記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鑑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七)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八)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九)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發展規劃、方案及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規;綜合管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考核和錄(聘)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懲戒工作(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並直接給以處分的除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和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考核和聘用制度;負責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十)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政府獎勵、表彰的綜合管理;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事宜;負責報送上級機關表彰、獎勵單位和人員的審核;承辦法定人事任免事項。
(十二)貫徹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十三)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四)負責人才交流、人才引進、人才開發和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區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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