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經費管理實施辦法

《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經費管理實施辦法》是由西南大學發布的管理頒發獎學金的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經費管理實施辦法
  • 外文名:獎學金留學生
  • 學生類別:金額
  • 本科生: 800元
  • 支付方式:現金方式
西南大學獎學金學生經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享受中國政府全額獎學金的留學生(以下簡稱獎學金留學生)。獎學金留學生的經費包括:生活費、入學院學生培養費、文體活動費及其它費用等。
【一】生活費
1、學校按照國家的規定向獎學金留學生按月發放生活費,生活費用於支付留學生用於餐飲以及日常生活的零星開支,目前生活費標準如下(人民幣元/月):
學生類別 金額
本科生 800元
碩士生、普通進修生 1100元
博士生、高級進修生 1400元
2.生活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學生直接到國際教育交流中心領取。
3.第一學期末離校的學生生活費發至1月31日,第二學期末離校的學生生活費發至7月15日。提前畢業或退學者,生活費發至離校當月。應屆畢(結)業的留學生,生活費發放至學校規定畢業之日起以後的半個月。
4.學校規定的假期期間生活費照發,開學如果未能及時報到註冊,逾期期間生活費不予支付,在當月十六日以後註冊者,只發半月生活費(事先有協定者除外)。假期期滿而不按學校規定返校超過15日,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生活費停發。
5.休學期間獎學金自動停止,學校同意並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復學的留學生,復學同時獎學金隨之恢復。被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的學生,在宣布處分決定的當月獎學金終止。
6、每月15日下午為領取生活費時間,如遇周末,領取時間順延至下周一下午。
7、學生生活費一般不提前支取。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前支取生活費者,須向留學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並說明以後扣取生活費辦法,入學院培養者還須有學院負責人的證明簽字並加蓋學院公章。
8、獎學金留學生在我校期間,如帶配偶、子女,其配偶和子女的一切費用,均由派遣方或學生本人自理。
【二】其它費用
1、來華、結業回國、學習中途出境休假以及退學、休學回國的國際往返旅費均由派遣方或學生本人負擔。另有協定者,按協定辦理。
2、來華和結業的獎學金學生應儘可能選擇距離重慶最近的出入境口岸或國際交通工具始、終點入出境。自出入境口岸至重慶的城市間旅費,由學校按照火車硬座(通宵乘坐火車可買硬臥)、輪船三等艙位憑票報銷。途中一伙食費和行李超重費自理。
3、留學生的國際旅費按協定由我國政府提供的,由留學生辦公室於學生離校前兩個月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安排購票。
4、在華學習時間滿一學年的學生,第一個月加發一次性安置費600元;學習時間不滿一學年的學生,第一個月加發一次性安置費300元。
5、享受我國政府部分獎學金留學生按協定規定享受免學雜費、教材費、住宿費和醫療費的全部和部分項目,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本管理辦法如與國家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相牴觸,以國家教育部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有關檔案精神為準,並由留學生辦公室具體負責解釋和修訂,自2005年9月起實行。
西南大學國際教育與交流中心
2005年9月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