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本科專業負責人制度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西南大學關於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的實施意見》(西校[2007] 85號)和《西南大學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實施意見》(西校[2007]87號)精神,完善本科教學基層組織建設和教學工作責任體系,進一步加強本科專業建設與管理,不斷提高專業建設質量,切實提升專業建設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本科專業負責人制度實施辦法
  • 所屬機構:西南大學
  • 屬性:校園法規
  • 分類:實施辦法
設定原則,任職條件,工作職責,聘任與考核,工作量計算,

設定原則

學校每一個本科專業設定一名專業負責人。

任職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師德修養,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教學水平,從事本專業課程或相關課程教學工作5年以上,具有教授職稱(或具有碩士學位以上的副教授職稱)。
(三)熟悉學科和專業發展動態,了解社會對本專業人才的需求狀況。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服務意識和敬業精神,能夠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
(五)在專業建設與改革中取得較大成績或具有豐富經驗。

工作職責

(一)負責本專業的規劃、建設和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建設規劃。
(二)組織制定或修訂本專業的培養方案,審核本專業課程教學大綱和實踐教學大綱等。
(三)協助組織本專業的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的計畫制定和實施工作。
(四)組織開展專業教學研究與改革,提高專業人才培養質量。
(五)制定專業師資隊伍培養計畫,組織落實師資隊伍建設措施。
(六)負責本專業的教學質量管理和教學專項評估,組織開展與本專業相關的各級各類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專業學生的入學專業教育、選課總體指導、考研諮詢、就業教育與指導。
(八)及時向學校、學院反映專業的有關情況,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九)完成學校與專業建設相關的其它工作。

聘任與考核

(一) 專業負責人的遴選由專業所在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學院組織聘任考核小組,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名單,報教務處審核,經學校批准發文聘任。
(二)專業負責人聘期一般為四年。
(三)專業負責人的工作考核由學院負責組織,每學年一次,具體考核細則由學院制定,考核結果報教務處核發工作津貼。
(四)對考核合格的專業負責人按期核發工作津貼,並可連續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停發工作津貼並取消專業負責人資格。

工作量計算

專業負責人工作量按每周1學時計算,學校按《西南大學本科教學課時經費計算與管理實施辦法》計算其工作津貼,學院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六、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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