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融合一體化水資源管理理論和善治理論,提出了法治視野下的水資源善治理論及其原則和要求,並據此對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制度進行了問題識別,指出該地區不存在體系完備、全面協調的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進而較為系統地對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的構建問題進行了研究,針對制度總體架構以及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政府與公眾、政府與市場、規制與激勵、權力和責任的關係等六項基礎性和關鍵性的具體問題,提出了法律制度方面的對策建議。該書還對中國之外的典型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實踐進行了比較研究,從中得到諸多啟發。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理論基礎和水資源善治理論 第三章 善治視角下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制度問題 | 第四章 國外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及啟示 第五章 構建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的建議 第六章 結論與展望 |
創作背景
21世紀以來,全球氣候變化呈現愈演愈烈的趨勢,嚴重影響水資源的分布、水量和質量,加之長期以來人類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堅持的不可持續發展理念和實施的不可持續發展方式,都在威脅著人類基本的水資源需求。中國人口較多,人均水資源較少。西北內陸河流域雖然水質狀況相比全國平均來看較好,但是缺水現象尤為明顯,水資源承載著西北地區生態安全、居民生活、經濟發展保障的重任。長期不合理開發和過度利用,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呈明顯下降趨勢,水資源危機以及應對和處置危機的政府管理失靈,這些均已成為制約該地區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如何實現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不僅直接影響著該地區的未來,而且事關國家綠色發展的成敗、“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可持續性。基於此,《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構建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基於法治社會條件下的水資源善治理論及其原則和要求,該書以域外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經驗為借鑑,結合中國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制度的現實,主要從治理層次、治理目標、治理主體、治理方式、治理責任等方面提出了水資源治理制度的總體架構,並結合中國西北內陸河流域水資源治理中的問題,提出了構建該地區流域水資源治理制度的六項具體建議:(1)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上,強化水污染防治,優先保障生態環境用水,在水治理目標中更加強調水資源可持續利用;(2)在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的關係上,實施流域一體化管理,強調流域管理的優先性,促進水治理制度與自然規律相協調;(3)在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上,通過完善排污權和水權交易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提高水治理效率;(4)在流域治理中政府與公眾的關係上,健全並保障公眾參與,促進水資源的多主體治理;(5)在規制與激勵措施的選擇上,採用生態補償和行政激勵措施,促進水治理政策法律的落實;(6)在權力和責任關係的處理上,完善行政責任追究與考核機制,促使政府切實重視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治理責任的有效落實。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劉志仁,男,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從事環境法、污染防治法、自然資源法、能源法和國際環境法研究。先後在北京大學和牛津大學做訪問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