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審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充縣審計局
- 地區:西充縣
- 職能:審計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2016年規劃,
管轄區域
西充縣
主要職責
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
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省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
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
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省長提出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提出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
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省政
府有關部門和市(州)、擴權強縣試點縣(市)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省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省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州)、擴權強縣試點縣(市)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省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省政府投資和以省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省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省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省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川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審計廳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廳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審計廳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省級財政收支有關的
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省政府裁
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市(州)審計機關,依法領導、指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
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市(州)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組織審計省政府或省政府主管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省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
負債和損益。
(十一)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四川審計信息系統。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6年規劃
一、工作思路
高舉中國特色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在縣委、政府和市審計局的堅強領導下,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加大審計力度,創新審計方式,提高審計效率,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的功能及國家治理基石和保障作用,為加快生態經濟強縣建設作出新貢獻。
二、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審計項目計畫和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加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持續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及縣委政府重大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審計,著力監督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改革措施的具體部署、執行進度、實際效果等情況,特別是重大項目落地、重點資金保障,以及簡政放權推進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反映好的做法、經驗和新情況、新問題,促進改革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
(二)深化財政收支審計。一是以“促進規範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社會主義公共財政制度”為目標,以預算執行審計為重點,積極探索財政資金效益審計,促進預算管理單位和部門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對全縣部分預算執行單位進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重點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加強“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促進厲行節約和規範管理。二是為進一步規範地方財政收支行為,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以促進國家財經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的貫徹落實,加大對財政決算的審計。三是為促進改善民生和加快生態經濟強縣建設,推動惠民和資源、環保改革落實到位,進一步加強對“三農”、社會保障、教育、文化、醫療、扶貧、救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加強對土地、礦產資源、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逐步將自然資源資產納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2016年擬對6個鄉鎮2014至2015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
(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和重大項目跟蹤審計。一是圍繞政府投資項目,加大審計力度,重點檢查工程項目投資結算,審核報審工程量、定額套用、材料價格和施工簽證等的真實性、合規性;加強對隱蔽工程、重大設計變更、大宗材料設備採購情況的審計,做到投資額的準確無誤,最大限度節省政府投資。二是對政府投資500萬元以上的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重點審計國家有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項目投資的真實、合法、效益性,項目建設管理(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設計變更、新增工程、設備材料採購)是否合規等問題。同時加大對投資效益的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抓好縣級以下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建立輪審制度。以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為縣委正確評價和使用幹部提供參考依據為目標,以“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範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十六字方針,受組織部委託,對部分領導幹部和部分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期內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重點加大領導幹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爭任期內普遍審計一次。
(五)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收支審計。結合實際,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收支進行審計,檢查預算執行、經費收支執行情況,重點抓好公業務費和“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的審計,並適時曝光。2016年擬對6個單位進行財政收支審計。
(六)搞好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為縣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七)搞好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根據審計署、審計廳與市審計局的安排,結合我局實際,全面完成上級和本級安排的專項調查任務。
(八)抓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青婦、關心下一代、老體協和綜治、信訪、安全維穩工作。認真開展“進村入戶、問情聯心”和關愛“空巢老人”活動,紮實開展精準扶貧“三掛鈎”工作,繼續抓好“四風”問題整改落實,確保收到實實在在成效,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等。
(九)全面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礎建設
(一)加強審計管理。一是加大審計項目計畫統籌力度,利用好財政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平台,加大各領域審計項目的統籌整合力度。二是最佳化人力資源配置,集中力量對重點問題、重點事項進行重點突破,統一組織、上下聯動、整體作戰。
(二)加強審計質量控制。一是大力推進審計項目審理工作。繼續完善現場審核、部門覆核、審理機構審理的三級內控機制。二是加強審計現場審核,強化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出現重大審計質量問題的,嚴格追究責任。三是建立健全問題導向型考評檢查機制,不斷完善審計機關業務質量檢查辦法、審計項目評優辦法,組織開展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和項目評優工作。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一是加強審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審計幹部隊伍專業化建設,最佳化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使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從財經類為主向財經類、法律類、計算機類、工程類、管理類等多學科、多領域轉變。二是加強審計教育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專門培訓等各種培訓方式,充分利用各種培訓機構的教學資源,加大對幹部隊伍學歷教育、專業能力方面的培訓力度。三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品德為核心、作風為基礎、能力為重點、業績為導向,從嚴管理審計隊伍。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為動力,深入踐行“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廉政紀律、財經紀律和工作紀律,努力打造一支對黨絕對忠誠、對法律絕對忠誠,敢於審計、善於審計,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勇於擔當、無私無畏的審計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