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承擔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辦法,編制石鼓區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制定石鼓區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調查研究;指導和考核各鎮、街道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工作。
(2)承擔對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以及區直有關單位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3)承擔城市市容監督管理責任。
(4)履行環衛工作職責。
(5)履行園林工作職責。
(6)承擔轄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的監督、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7)承擔在轄區開展許可權內的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責任。
(8)負責城管執法隊伍的政治教育、業務培訓工作。
(9)會同財政部門編制本系統年度資金安排使用計畫,並負責審核、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
(10)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畫、調查研究等綜合性文稿的草擬及文書檔案、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等綜合文秘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及會議、保衛、接待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績效評估工作;負責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領導批辦件、信訪件的交辦及督辦;負責牽頭制訂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股。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群團、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幹部的考核、交流、獎勵及職務任免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市容管理股。配合市級做好轄區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環衛設施規劃建設方案;參與環衛設施建設項目規劃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社會中介機構或其他組織參與環衛作業服務的資質審驗;負責市區因教學、科研等其他特殊需要而飼養家畜家禽的審批,負責對轄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監管、考核及信息綜合;負責餐廚垃圾處理產業化項目的運營監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四)園林綠化股。負責擬定轄區級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中長期綠化計畫;負責城區街道園林綠化維護與管理的監管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公園、廣場等園林綠化的維護與管理;配合市級做好城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綠化規劃認證和綠化工程設計審查、備案,負責組織施工監督、竣工驗收;負責組織園林城市和園林式單位創建工作;負責城區內風景名勝區內園林綠化及古樹名木保護的監管工作;參與城市規劃控制區內的沿江風光帶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城鎮義務植樹;負責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負責規範性檔案和局相關規章制度的草擬、審核和呈報;負責法規政策研究及課題調研;負責行政複議、國家賠償及訴訟案件的辦理;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負責執法監督,組織執法檢查,落實執法責任和過錯追究制;負責法制培訓及其他法律事務的辦理;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局依法行政程式審核審查工作;履行紀檢工作職責。
(六)考核督查室。負責擬訂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匯總考核結果,並按時進行情況通報;負責對局機關工作人員上、下班打卡考勤和其他作風檢查考核,並按時進行情況通報;負責請、銷假含事假、病假、公休假等制度執行並進行登記備案;負責對局機關各部門、各派駐大隊工作完成情況、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隊容風紀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負責城管隊伍的訓練、會務點名;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
(七)財務審計股。負責編制局年度經費預算及指導、監督下屬部門經費使用;負責局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做好局機關“五險一金”的核算收繳報送工作;負責票據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罰沒收支兩條線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下屬部門及局機關內部財務的審計工作;負責裝備計畫和政府採購工作;
(八)數字城管室。
負責承辦、轉辦、督辦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數字城管案件工單;承辦12345政府服務熱線、網路投訴等事項;負責開展信訪、綜治維穩工作,及時辦理來信來訪領導批辦件、信訪件、政府信箱信件的協調、交辦及回復;負責收集各大隊的新聞宣傳素材和信息稿件,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相關網站、手機報等媒體平台報送;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內本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積極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按要求及時報送各類電子政務建設資料;負責本局執法裝備使用維護和數據管理工作。負責數字城管指揮監督平台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數字城管工作專項考核。
現任領導
副局長:於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