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信息平台掛號便民服務規範》是2017年11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信息平台掛號便民服務規範
- 發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1月30日
- 標準編號:T/HZBX 009—2017
- 團體名稱:惠州市標準化協會
《衛生信息平台掛號便民服務規範》是2017年11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衛生信息平台掛號便民服務規範》是2017年11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楊國歡、朱彬、陳深、程道喜、李學敏、陳其勝、鄧頻、寧燕凌起草單位廣東省惠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惠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浪潮軟體集團...
本規範所稱基層預約轉診是指經社區、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生診療,為確需轉診的患者,按照相關程式預約對口醫療機構門診診療服務的方式。本規範所稱現場掛號是指通過醫療機構在院內開設的預約掛號視窗或設定的自助服務機預約當日門診...
強化家庭醫生和簽約居民的聯繫,通過電話、微信、簡訊或區域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台每季度至少聯絡一次。對重點簽約居民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和簽約包服務內容開展相應頻次的隨訪、履約服務。五、深化“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務 基層醫療...
為此,預約掛號服務不僅沒有方便病人就診、提升醫院管理水平,相反,還為許多病人和醫院工作者所反感。為了規範和推動預約掛號服務,衛生部日前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關於在公立醫院施行預約掛號服務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要求在推動醫院...
一、堅持推進預約診療服務 (一)繼續推動在公立三級醫院實行預約診療,穩步向二級醫院擴展。探索門診和出院病人複診實行中長期預約,有條件的地方試行門診24小時掛號和預約服務。 (二)制定統一的預約診療工作制度和規範,把預約診療與病案管理和...
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範 《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範》是2017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55881-2016 備案公告: 2016年第11號(總第203號)
建設作為保障醫藥衛生體系有效規範運轉的八項措施之一,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大力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以推進公共衛生、醫療、醫保、藥品、財務監管信息化建設為著力點,整合資源,加強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
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普及推廣和務實套用為導向,充分發揮電子健康檔案的基礎信息支撐和便民服務作用。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評估,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主要依託規範化電子健康檔案開展服務並逐步取消相應紙質檔案。按照規範、安全、方便、實用等原則...
電子健康檔案與區域衛生信息平台標準符合性測試規範 《電子健康檔案與區域衛生信息平台標準符合性測試規範》是2017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55880-2016 備案公告: 2016年第11號(總第203號)
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台,為居民提供線上籤約、改簽、解約和健康諮詢服務。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社區居民服務回響平台,協助提供諮詢、隨訪、門診預約等服務。 六、深化健康管理服務 ...
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類細化服務內容,將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納入健康教育內容,開展個性化宣傳,有條件的可定期向轄區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二)規範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第三版)》(以下簡稱《規範》)...
(二)從深化醫改全局角度謀劃衛生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目前,衛生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重視程度不夠,隊伍建設滯後,衛生政務公開內容不全面、程式不規範、政府信息共享機制不夠健全,衛生政務服務...
第十四條 社康機構應當向社會公示社區健康服務項目、服務規範、服務流程、服務價格、服務時間、聯繫方式等信息。第十五條 社康機構應當按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要求,為市民提供線上的健康諮詢、預約掛號、繳費、病歷查詢等服務。鼓勵和支持...
(三)規範預約診療收費管理。公立醫院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必須按照物價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掛號費用和相關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增加收費項目。 (四)堅持社會公益性質。公立醫療機構不得與任何社會中介機構合作開展向患者...
3.規範推進醫療健康數據資源套用。圍繞互聯共享、省市協同,完善全員人口信息資料庫、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資料庫、電子病歷和基礎資源資料庫等。依託各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匯集衛生健康行業數據資源,開展基礎數據治理,形成行業數據資源目錄。完善...
由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3年1月29日印發,自2023年3月2日至2028年3月1日。印發信息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網際網路診療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衛生健康委,行政服務審批局:為進一步規範我省網際網路診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