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政務委員,與八部二會(蒙藏、僑務)、行政院所屬各委員會首長共同列席,簡稱院會,為台灣當局各行政部門的最高決策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院會議
  • 組成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
  • 法定人數:過半數之出席
  • 工作:討論重要決策和議決重大施政方針
行政院秘書長、副秘書長、主計長、人事行政局局長、新聞局局長,各行政院院轄市市長(包括台北市市長、新北市市長、台中市市長、台南市市長、高雄市市長)和二位省主席(省長)包括台灣省主席和福建省主席也是行政院會議的當然列席人員,但院轄市市長和省主席只可以列席行政院會議發言,沒有表決權。
該院會以上述人員過半數之出席為法定人數。院會由“行政院院長”任主席,討論重要決策和議決重大施政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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