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複議申請書
- 外文名:the appli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 申請對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 實行原則:不告不理原則
- 意義:為了防止和糾正不當的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申請書是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時提交的,據以引起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申請是由於司法行政複議是一種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即司法行政複議機關根據司法行政相對人的申請,在審查被申請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的基礎上,依法作出的一種...
行政複議申請人,是指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向法定的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行政複議申請期限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它不僅涉及行政機關能否正確地行使其權力,而且還關係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複議申請權,保護自己的合法...
行政複議程式是行政複議申請人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至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的各項步驟、形式、順序和時限的總和。行政複議程式是行政複議行為的重要環節,也是...
行政複議決定書是指行政機關按《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程式,對審理終結的複議案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全案的具體問題做出...
行政複議受理概念行政複議受理,是指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文書範本》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ISBN是9787511819192, 7511819192...
行政複議機關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行政機關。這種組織的特徵是:第一,行政複議機關是行政機關;第二,行政...
第十條 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第三條 依照本...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
該《法律文書(式樣)》包括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行政複議申請補正通知書、行政複議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行政複議告知書、行政複議提交答覆通知書、第三人參加行政複議通知...
(三)對符合《行政複議法》的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申請,製作《行政複議告知書》,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法制工作機...
第五條 經審查應依法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辦案人員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製作《行政複議案件立案審批表》,由行政複議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主管局長。...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程式規定》在2002.11.02由公安部頒布。...... 第四條 公安行政複議機構接受口頭行政複議申請,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交通運輸行政機關申請交通運輸行政複議,交通運輸行政機關受理交通運輸行政複議申請、作出交通運輸行政...
《陝西省縣級人民政府轉送行政複議申請辦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制發,全文共14條,旨在規範申請人向具體行政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的書面行政...
第十二條 地震行政複議機關收到地震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規定的地震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不屬於地震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典型案例選編》是2010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郜風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行政複議司。...
環境行政複議是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機關根據環境行政相對人的申請,依法對引起爭議的具體環境行政行為進行複查並作出相應裁決的活動。...
第九條 依照《行政複議法》、《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以及本辦法提起行政複議申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行政複議的申請人。第十條 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照本規程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