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服申訴制度

行政不服申訴制度又稱“行政不服審査制度”。日本行政法用語。旨在當即撤銷違法行為,以防以後產生損害,而向行政廳請求徹銷或採取其他方法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處分及其他行使公權力的行為的制度。法律形式主要是《行政不服審査法》。

行政不服申訴制度除具有節省時間和費用,權利利益救濟簡便迅速之外,還具有不僅可以解決行政機關的違法問題,而且可以把不當行政行為作為審査的對象的優點。因此即使行政案件訴訟制度盡善完美,行政不服審查制度也仍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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