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融安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
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負責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經規劃部門審批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規劃許可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的行為,對違反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燃氣及供水公用設施、違反施工現場圍欄管理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環境保護方面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焚燒有毒有害、產生煙塵物質以及未採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商品交易市場居民小區及店面以外無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全部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監督管理部門,對車輛未採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二)完成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縣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各中隊、辦公室的有關工作。負責起草大隊的重要檔案、計畫總結及上報材料和對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文秘、檔案、保密、督辦、信訪、考勤、黨建、紀檢監察、人事財務、車輛管理、後勤、上達下達及大隊的行政管理工作 。
(二)市容執法中隊。負責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廣告管理、廣場公園環境秩序等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案件查處,承擔縣城區市容管理工作 。
(三)規劃中隊。負責對違反城鄉規劃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案件的查處。包括對違反城鄉規劃法,擅自搭建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觀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案件的查處 。
(四)秩序管理中隊。負責對違反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為的案件的查處 。
(五)綜合執法中隊。負責對違反建築施工、工地施工管理、車輛物料撒漏管 理、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燃氣管理、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案件的查處(負責對大隊職責範圍內除市容執法中隊、規劃執法中隊、秩序管理中隊職責外其他違法案件的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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