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蚌埠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蚌埠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蚌埠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5號)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關於蚌埠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蚌發〔2019〕1號),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掛市政府經濟發展研究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 外文名:Bengbu Municipal Government Policy Research Office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領導機構:蚌埠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二)負責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綜合性重要檔案,起草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講話、市政府各類綜合性文字材料等。
(三)組織或參與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前瞻性、深層次研究,對市政府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
(四)對全市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動態進行跟蹤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綜合信息,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
(五)承擔市政府領導交辦及有關部門、地區委託的課題研究任務,推動研究成果為社會服務。
(六)組織、指導、協調各級政府系統經濟研究部門的經濟研究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調研一科。負責機關文電、會務、對外聯絡、黨建等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講話及其委託副市長代表市政府所作重要講話的綜合性文稿等;跟蹤分析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收集、整理、篩選重要綜合信息,為市政府決策工作服務。
(二)調研二科。承辦發改、財稅、金融、工業、科技、環境保護、應急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以及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等文稿。
(三)調研三科。承辦商貿流通服務業、市場監督管理、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以及民政、司法、民族宗教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等文稿。

行政編制

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現任領導

蚌埠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塗太平

其他事項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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