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相關改革法規的督促檢查落實工作,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 所在城市:蚌埠市
  • 內設機構:3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2.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3.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聚居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4.負責擬定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定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督促檢查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5.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參與協調民族聚居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7.參與擬定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培訓工作。
8.負責組織民族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宗教事務局
1.貫徹執行國家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有關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
2.研究宗教理論和室內外宗教狀況,負責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
3.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4.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5.指導縣、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6.負責組織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宣傳、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承擔民族、宗教界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公物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市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聯繫兼職委員單位工作。負責審批行政許可項目。
民族事務科
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建設和文教衛等各項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參與擬定民族鄉村的經濟社會發展的專項規劃,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具體工作;承擔民族聚居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承辦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組織指導黨的民族政策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扶貧工作;協助承擔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有關民族方面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宗教事務科:
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和其他宗教的事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佛教、道教、伊斯蘭教 、基督教、天生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指導教職人員培養、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黨和國家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承擔宗教幹部和宗教團體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參與寺觀教堂維修經費和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滲透,負責有關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處理;指導縣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進行宗教事務管理。

領導信息

高健清:黨組書記、主任(局長)
白俊林:黨組成員、副主任 (副局長),男,回族,大學本科,1965年2月出生,安徽亳州人,分管宗教事務科。
柴啟明:黨組成員、副主任 (副局長),男,回族,研究生學歷,1970年1月出生,安徽蚌埠人,分管民族事務科。
鄭金宏:黨組成員,委(局)紀檢組長,男,漢族,大學本科,1963年3月出生,安徽靈璧人,分管紀檢、辦公室、機關黨支部。
劉慶祥:副調研員,男,漢族,大學學歷,1955年5月出生,安徽壽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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