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外文名:Bengbu public resources trading center
  • 辦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擬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服務流程、交易場所的管理制度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標準體系,經市公共資源局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統一受理招標採購人的交易事項。
(三)統一發布公共資源交易公告、檔案。
(四)統一接受和退還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項目的投標(交易)保證金。
(五)依託省級以上綜合評標專家庫,為招標採購人提供評標專家抽取服務。
(六)統一安排管理開標、評標、競價場地,協助招標人組織開標、評標、競價活動。
(七)發布中標(成交)公示,協助招標人製作中標(成交)通知書。
(八)對市政府採購中心代理的政府集中採購項目,依法組織實施採購活動。
(九)完善電子公共服務系統、電子交易系統、電子監督系統功能。通過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對接相關電子交易系統和監督系統,交換整合和動態發布行政監管信息和信用信息。
(十)建立供應商、投標人及競買人交易資料庫。
(十一)保管公共資源交易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子文檔、紙質資料以及音視頻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期限保存。

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負責做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行政、群團、後勤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行政工作包括中心考勤、人事、工勞和辦公用品採購管理使用;公文處理、對外宣傳、接待、文明創建、雙擁;收發、傳真資料。群團工作包括中心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後勤工作包括中心場所的日常管理;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評標室桌椅等使用設施設備安排;管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共財產,發現財物有損害情況及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管領導報告並安排人員及時修復。安全保障工作包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防火防盜,保證公共區域的監控錄像全天候正常工作。依託省級以上綜合評標專家庫,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招標人提供專家抽取服務。制定綜合部各類服務標準。
(二)受理部。負責受理政府項目和駐蚌單位及省直部門委託的社會項目招標採購業務,按照各類招標業務《一次性告知書》要求覆核受理材料,報送市公共資源局業務科審核;審核通過後,傳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管領導分配給中心有關業務部;建立業務受理信息的匯總並傳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制定公共資源交易受理服務標準;完善公共資源招標、採購、出讓電子受理子系統。
(三)工程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負責按核定的招標方式,為招標人提供招標檔案模板,將招標人確認的招標檔案發布上網,並同步推送至市公共資源局備案科備案;協助招標人處理異議;根據項目類別協助招標人抽取評標專家;協助招標人組織開標、評標;接受市公共資源局監督科的全過程監督檢查;收集建立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人信息資料,並定期匯總傳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部;交易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與移交。制定工程部招標投標活動服務標準;遵守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和工程建設項目電子交易系統使用規範,協助招標人使用開標子系統和評標專家使用評標子系統。
(四)採購部(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按核定的採購方式,為採購人提供採購檔案模板、公告採購需求,將採購人確認的採購檔案發布上網,並同步推送至市公共資源局備案科備案;協助採購人處理質疑;根據項目類別協助招標人抽取評標專家;協助採購人組織開標、評標、談判、磋商並接受市公共資源局監督科的全過程監督檢查;收集建立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信息資料,並定期匯總傳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部;交易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與移交。制定採購部採購活動服務標準;遵守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和政府採購電子交易系統使用規範,協助採購人使用開標子系統和評審專家使用評審子系統。市政府採購中心依據《政府採購法》代理市、區政府集中採購事宜。
(五)產權部(市產權交易中心、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按核定的交易方式,為出讓人提供出讓檔案模板,將出讓人確認的出讓檔案發布上網,並同步推送至市公共資源局備案科備案;根據項目類別協助招標人抽取評標專家;協助出讓人組織競價、掛牌、拍賣並接受市公共資源局監督科的全過程監督檢查;收集建立交易代理機構或拍賣機構和競買人信息資料,並定期匯總傳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部;交易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與移交。制定產權部交易活動服務標準;遵守電子公共服務系統和產權項目電子交易系統使用規範,協助出讓人使用電子交易競價子系統。
(六)信息部。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網路建設管理,開發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業務基本流程》中每一步驟的運行“子系統”;統一發布各類招標公告信息、評標結果公示、交易契約公告等;對交易信息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中介招標代理機構、拍賣機構和投標人、供應商等信息資料進行匯總,建立相應信息庫,並定期上報市公共資源局業務科;按綜合部通知公布開標、評標場地並保證開評標場地安排和監控系統對應有效。負責對“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電子公共服務系統、電子交易系統等使用人員進行電子權力管理。制定信息部服務標準;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雲桌面辦公系統建設。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雲計算系統”。
(七)財務部。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工作;承辦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各類保證金的收退、服務費收取和政府採購履約保證金的管理等工作;發放工資和勞動保障補貼。制定財務部服務標準;完善公共資源交易投標保證金管理子系統和政府採購履約保證金管理子系統。
(八)契約部。負責接收管理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提交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檔案資料,管理中心檔案室。制定契約部服務標準。

現任領導

楊軍: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韓偉文: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吳耿: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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