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試行)

2008年10月14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實施六大創新工程,培育戰略性創新產業;推進六項改革,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強力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試行)
  • 外文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試行)
  • 印發機關: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 印發時間:2008年10月14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08年10月14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試行)
(2008年10月14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胡錦濤總書記今年視察安徽時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決定設立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積極探索推進自主創新的有效途徑和體制機制,構築經濟成長極,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自主創新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略,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集聚創新人才為重點,以提高創新能力為核心,以培育創新型產業為目標,充分發揮合肥、蕪湖、蚌埠市優勢,整合周邊創新資源,逐步建成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創新型區域,走出一條具有安徽特色的自主創新、加速崛起之路。
(二)基本原則
1、先行先試,勇於突破。進一步解放思想,以敢為人先的精神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和創新創業,為自主創新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環境。
2、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在強化政府引導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以產業為支撐,以利益為紐帶,突出開放創新,廣泛集聚國內外相關領域創新要素,激發創新活力。
3、突出重點,形成特色。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把握主攻方向,確定有限目標,選擇若干具有明顯優勢的重點產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力量突破。
4、省市共建,以市為主。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下,合肥、蕪湖、蚌埠市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按照責權利一致的原則,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改革試驗工作取得成效。
(三)主要目標
本屆政府任期內,合肥、蕪湖、蚌埠市要實現“兩個突破、兩個提高、四個翻番”和建設區域創新體系的目標。即:在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上取得突破,在培育新興產業上取得突破;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全社會研發投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3個百分點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數、研發人員數、專利授權數、中國名牌產品數等翻一番以上;培育若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百億元級新興產業、千億元級支柱產業和一大批創新型企業群體、研發群體、創業(風險)投資群體以及中介服務群體。初步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緊密結合的區域創新體系,為全省自主創新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力爭早日成為國家級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再經過一屆政府的努力,建成比較完善的區域創新體系,成為中西部地區乃至全國的創新型人才高地、創新型企業高地、創新型產業高地;合肥、蕪湖、蚌埠市率先進入國家創新型城市行列,試驗區示範帶動作用進一步發揮,為建設創新型省份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實施六大創新工程,培育戰略性創新產業
(一)創新型產業升級工程
1、千方百計培育新興產業群。重點抓好一批事關全局的自主創新重大項目建設,著力打造有特色的產業基地,爭創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圍繞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公共安全、文化創意等領域,培育和引進龍頭企業,集聚國內外創新要素,形成一批極具增長潛力的新興產業群。
2、加速提升支柱產業創新水平。充分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工藝水平、產品質量,爭創名牌產品。重點圍繞汽車及零部件、裝備製造、煤化工和精細化工、家用電器、農產品精深加工、文化、旅遊等,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實施重大科技專項,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增強市場競爭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提高綜合效益。
3、著力完善創新產業體系。圍繞新興產業和支柱產業鏈中的薄弱環節,制定專項扶持政策,組織定向招商活動,發展相關配套產業和物流等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科普產業,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承接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
(二)創新型企業培育工程
1、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大量湧現。建立創業綠色通道,支持留學回國人員、科研人員、高校師生以技術、專利等作價創辦科技型企業或科技中介機構。完善創業服務中心、軟體產業園、大學科技園、創新諮詢中心等孵化器的功能,建設以龍頭企業為主導的行業共性創業平台。實行科技型企業創業零收費。根據企業不同特點和階段,給予經費資助和創業扶持。加大對發展勢頭好、前景廣的中小企業培育力度,促其做強做大,逐步發展成新興產業群。
2、提升大中型企業創新能力。在重點產業領域,依託骨幹企業新建一批省級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並爭取提升為國家級。提高企業對創新資源的市場配置能力。通過政府資助等方式,爭取80%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技術中心。

3、加強自主品牌建設。深入推進品牌戰略和技術標準戰略,支持企業、科研院所的品牌建設和參與制定行業技術標準。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品牌出口商品,以及牽頭制定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企業、科研院所,給予獎勵。
(三)創新人才集聚工程
1、集聚創新型人才。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把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緊密結合起來,以重大項目和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流動站)、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平台為支撐,提供優良的生活、科研和創業條件,培養和引進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以及金融、管理等專業人才和套用型創新人才。
2、培育創新企業家隊伍。強化企業家在自主創新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職業經理人機制,培養和造就具有強烈創新意識的企業家隊伍。設立企業家服務機構,改善創新創業環境。加強企業經營者創新能力培訓。
(四)創新載體建設工程
1、提升高新區產業和服務水平。完善目標考核體系,強化高新區高端化、集約化、特色化的產業定位,引導創新型企業、人才、研發機構向高新區集聚;強化產業特色,形成“一區多園”格局。建立高新區主要負責人對園區企業家的述職制度和企業家對園區負責人的評價制度。支持合肥高新區儘快建成國內一流的科技園區,支持蕪湖、蚌埠高新區申報國家級高新區。鼓勵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特色高新技術產業園。
2、打造多種類型的創新載體。鼓勵和支持大型企業集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以及區域性產業集群服務組織等建立多種形式的創新載體,為各類創新創業活動創造條件。
(五)創新平台建設工程1、完善公共創新平台。建設一批行業性公共技術平台,提高重大科技攻關能力。依託專業化檢測、情報和研究機構,建立檢測、科技信息、諮詢等公共創新平台。建設專業技術服務平台,為中小科技企業提供技術和設備服務。組建中國(合肥)創新發展研究院。
2、加強成果轉化平台建設。建設以合肥為中心、三市聯網的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服務平台,強化公共服務,吸引國內外更多科技成果落戶。建設區域網上技術市場。辦好中國(合肥)自主創新要素對接會、中國(蕪湖)科普產品博覽交易會,使之成為國內最具影響力的自主創新會展品牌之一。
3、打造科技中介服務群體。大力發展技術開發、交易、評估、諮詢、智慧財產權服務等中介機構,建立健全網路化的創新服務體系。深化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改革,組建多種形式的專業、行業協會,提高企業自主創新的自我協調能力。加快建立技術經紀人隊伍。
(六)創新環境最佳化工程
1、培育創新文化和法治環境。把自主創新理論、政策的學習宣傳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重要內容。大力弘揚崇尚科學、鼓勵創新、寬容失敗、開放包容的社會風尚,形成濃厚的創新氛圍。把創新文化建設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以豐富多彩的形式傳播創新文化。舉辦創新和科技論壇、科技活動周、科普日和科技講座等活動。辦好中國中部創新經濟論壇。合肥、蕪湖、蚌埠三市輪流,每年舉辦一次創新創業大賽。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宣傳力度,擴大在國內外的影響。積極推進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配套立法,最佳化自主創新法治環境。
2、創造宜居宜業環境。堅持以人為本,完善生活設施,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載體功能,廣泛集聚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使之成為適宜幹事業、辦企業、聚產業的新型區域。
3、加強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保護和管理。鼓勵各類市場主體依法運用智慧財產權,提升運用智慧財產權的能力,推動重大專利技術產業化。實施商標戰略。建立智慧財產權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力度,營造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環境。
三、推進六項改革,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
(一)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1、建立創新投資體系。省及合肥、蕪湖、蚌埠市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融資擔保、跟進投資和風險補助等方式,引導境內外創業投資基金、私募基金、金融類公司等投資機構在試驗區開展創投業務。鼓勵企業或個人組建創業投資機構。建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2、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建立與國內外交易所創業板、投資銀行的戰略協作關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鼓勵優質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促進合肥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做強做大安徽長江產權交易中心和蚌埠產權交易中心,推動全省各類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的資源整合和合理配置。支持合肥高新區、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申報非上市公司代辦股權轉讓試點。
3、全面開放金融市場。積極引進省外和境外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在試驗區設立分支機構,大力發展股份制銀行、農村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組建為創新、創業和“三農”服務的專業銀行;鼓勵合肥、蕪湖、蚌埠市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科技中小企業信用互助組織試點,形成競爭充分、富有活力的金融支撐體系。引導各金融機構建立適應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貸體系和保險、擔保聯動機制,促進信用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和科技保險等金融創新,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建立面向高層次創業人才的個人信用擔保公司,完善擔保風險補償機制。
4、強化政府創新投入。省及合肥、蕪湖、蚌埠市政府設立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專項資金,重點用於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新能力建設、創業投資引導、擔保體系建設、公共平台建設、智慧財產權開發和保護、創新人才資助和獎勵,優先解決市場機制不能有效解決的早期投入問題。
(二)深化科技教育體制改革
1、加快科研院所改制步伐。按照行業技術經濟特徵,分類重組科研院所,整合中央與地方、軍用與民用、基礎研究與套用開發等各類科研院所的科技資源。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加快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改制步伐。
2、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建設與產業界緊密聯繫的研究型、套用型大學和工業技術研究院,鼓勵高校設立專職創新崗位,承擔重大研究項目,開展產學研合作。支持高校與國內外著名大學聯合辦學,培養創新型人才,開展創業教育。按照建設職教大省的要求,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加快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為創新型產業培養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
3、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通過聯合開發、委託開發、共建經濟實體等形式,建設產學研戰略聯盟。鼓勵企業及科研院所相互參股,實現優勢互補。引導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相互開放實驗室和科研設施,企業為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實習實訓基地。鼓勵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參與產學研合作。
4、充分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支持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積極引進國家級和省外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境內外企業在試驗區設立研發機構和成果轉化中心,推動境外大企業與省內高校、院所和企業開展研發合作。堅持省部會商和省部、省院共建制度,深入推進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建設和省部共建奇瑞名牌活動。加大技術引進力度,擴大與國內外大企業的技術交流。加強與長三角在創新平台建設、人才培養與引進、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承接國際和沿海地區產業、資本轉移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三)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1、健全人才工作機制。完善人才考核評價和職稱評定製度,將科技成果和產業化等指標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引導人才從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業流動、向產業集聚。建立人才流動綠色通道,積極探索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增設創新人才獎。建立創業風險保障機制。
2、深化分配製度改革。鼓勵企業採取股權獎勵、期權分配、技術入股等方式,對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予以激勵。儘快制定企業經營者按管理要素、科技人員按科技要素參與分配的具體辦法。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員和高管的個人所得稅省、市留成部分,全部用於獎勵個人創新創業。
(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創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向試驗區適當傾斜。積極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和建設用地置換工作,探索新增耕地指標易地有償調劑使用和建設占用耕地與補充耕地相平衡的有效途徑。支持合肥開展國家集約節約用地試點,支持蕪湖、蚌埠申報國家集約節約用地試點。
2、保障創新型企業用地需求。對創新型項目,優先保障土地供應。在高新區內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建設“科技產業用房”,提高研發、產業化等用房的配置效率。
(五)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1、最佳化國有股權結構。加快省屬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建立適應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完善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省屬國有股減持和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支持自主創新。
2、增強國有企業創新活力。建立對國有企業及其經營班子自主創新評價、考核和獎罰制度,爭創國家創新型企業。對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實行股權、期權激勵。
(六)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1、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建設創新服務型政府為重點,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創新,加大效能建設力度。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式,提高效率。在項目核准備案、工商登記、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以及創新型企業認定、重點創新型產業確定等方面,賦予合蕪蚌三市省級管理許可權。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收費事項。積極推進並聯審批、缺席默認、限時審批和全程代理代辦制等,使試驗區成為全國審批環節最少、辦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區域之一。堅持依法行政,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2、完善創新資源配置體制。建立科技資源配置、科技政策決策、科技活動組織的協調機制,解決部門利益分割、多頭管理和職能交叉錯位等問題。發揮政府產業政策、科技政策、財政政策的協同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四、強力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省直有關部門和合肥、蕪湖、蚌埠市負責同志參加,負責領導和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研究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檢查督促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專家諮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承擔諮詢、論證等職責。
(二)強化主體責任。合肥、蕪湖、蚌埠市要以自主創新為龍頭,帶動整體發展水平再上新台階。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成立專門機構,強力推進。要制定實施子方案、年度目標和政策措施,逐一落實;要切實加大投入力度,確保創新投入明顯高於其他市;要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步伐,著力打造全國一流的宜居宜業環境,廣泛集聚國內外創新人才和創新資源;要大力培育創新型企業和創新型產業,搶占發展制高點,努力成為新興產業發展的先行區、體制機制創新的先行區。
(三)切實搞好協調服務。省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抓緊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千方百計幫助地方和企業排憂解難。要進一步改進服務,簡化程式,積極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名牌產品、專利及馳名著名商標等,幫助企業提升創新能力,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更多的支持。政府採購中優先支持創新企業和產品。對自主創新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給予表彰。
(四)編制推進計畫。按照“一年打好基礎、三年初見成效、五年創出品牌”的要求,今年內完成各項準備工作。根據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滾動編制年度工作計畫,確定年度目標和具體任務,並分解落實到各市各有關部門。試驗區確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新能力建設等重大項目,優先列入省“861”行動計畫。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編制試驗區中長期發展規劃。
(五)加強跟蹤落實。建立跟蹤評價機制。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通報,每半年進行一次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發揮示範效應。鼓勵其他市從本地實際出發,參照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做法,加快自主創新進程。將其他市與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確定的創新型產業相關的重大科技專項、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等,納入省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有關政策和專項資金支持範圍。及時總結推廣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經驗,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形成協調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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