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工業和信息產業布局規劃、組織實施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推進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老工業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聚集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擬定企業"出城入園"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城區企業搬遷改造,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協調發展。
(四)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電力行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承擔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五)指導全市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安全生產,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蘭州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管資金的使用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政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推廣套用;指導企業品牌培育、行業質量管理。
(八)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任務,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裝備製造業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關鍵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依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九)負責全市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發展;負責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審核認定與上報工作;指導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提出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
(十)負責指導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培訓;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管和煤炭市場整頓。
(十一)指導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促進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參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
(十二)研究審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兩化融合重大項目;協調解決信息產業發展、基地建設、信息市場監管等重大問題;負責財政性資金產業信息化建設方案的審批。
(十三)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工業信息資源開發與信息技術利用;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國防信息動員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參與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事業單位管理人才、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
(十七)負責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機要保密、接待、信訪以及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後勤保障及財務管理。
政策法規與產業投資處:組織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領域戰略研究,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創意產業發展;擬定全市工業季度研究報告,提出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委機關對外對內目標管理相關事宜;承擔市新型工業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規劃發展處: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老工業區改造、產業升級和工業集聚區建設;擬定企業“出城入園”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城區企業搬遷改造,負責企業“出城入園”搬遷改造方案審核和項目審查;指導行業企業調整、重組和管理創新。承擔市企業“出城入園”搬遷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濟運行處: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運行及非公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產業預測預警;指導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產業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綜合協調自然災害等所需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負責聯繫中央省屬在蘭企業。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技術創新處:負責推進全市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認定、評價和管理企業技術中心;搭建創新平台,推進研政產合作、行業技術中心和產業聯盟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市技術創新專項;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推廣套用;指導企業品牌培育、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電力與交通物流處:負責電力行業行政管理,協調解決發電、供電和用電的相關問題;牽頭全市電力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供用電安全運行;組織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擬定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協調緊急調運;組織協調農產品調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工業現代物流業發展;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管和煤炭市場整頓。
化工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產業發展;實施農藥準入管理,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石化、化工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石化、化工行業標準;指導行業結構調整、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和管理創新;配合做好蘭州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聯繫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西固石化科技產業開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有色冶金建材產業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鋼鐵、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環保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鋼鐵、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環保產業發展;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鋼鐵、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環保產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鋼鐵、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環保等產業的行業標準;指導行業結構調整、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和管理創新。
裝備與軍工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裝備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裝備產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裝備製造業行業標準。組織指導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審批、監管及實施;負責全市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條件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軍品科技、質量、計量、標準、情報及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行業結構調整、企業改制、資產重組、管理創新和產業招商工作。
輕工產業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輕工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特色農產品加工、紡織、食品、生物醫藥、家電等產業發展;承擔全市鹽業行政管理職責,組織落實國家有關捲菸、食鹽和糖精等輕工產品的生產計畫;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輕工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輕工產業行業標準,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指導行業結構調整、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和管理創新。
信息化推進處: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含辦公樓電子大屏、觸控螢幕管理)信息採集、審核;負責市委、市政府信息報送和市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平台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工業信息化對外宣傳工作,加強與主流媒體的聯繫;加強與各縣區工信局、蘭州新區經發局等部門的聯繫;負責全市工信系統重大活動的採訪和攝影工作;負責工信委網站信息採集、內容更新,承擔機關內部網路運行與維護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動態》信息採集、編輯、審核、校對、印發工作;承擔委機關輿情危機應對、信息員培訓和委機關新聞發言人相關工作;承擔委機關除黨組檔案以外的正式公文格式和語言文字審核工作。
信息產業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信息產業重大項目,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信息產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指導信息產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信息產業行業標準,推進信息技術套用;協調解決信息產業發展、基地建設、信息市場監管等重大問題。負責工業信息資源開發與信息資源利用,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標準,組織實施兩化融合重大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參與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軍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開發、利用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參與無線監測、監測、干擾查處。負責汽車產業發展的具體事宜及汽車油改氣工作。承擔全市信息化領導小組信息產業發展工業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服務體系建設處: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支持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擬訂發展規劃、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扶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審核、實施及竣工驗收等;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及維權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融資性業務監督管理制度,會同金融機構解決融資性業務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新設立擔保機構材料初審、匯總上報工作及擔保機構日常監管、年審年檢等工作;指導和聯繫蘭州信用擔保協會工作;指導和聯繫民間商會和中小企業協會工作;協調指導除工業以外的建築、商業、交通運輸、農業產業化等行業的非公有制企業的管理工作;承擔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環境資源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清潔生產、工業用能產品能效對標,負責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節能技改項目備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審核認定與上報,推廣節能環保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冬季限停產企業暨近郊四區熱加工企業搬遷改造、工業節水監測和考核評價的具體任務。
循環經濟發展處:負責推進全市循環經濟發展,擬定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提出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負責淘汰落後產能關閉小企業工作;負責循環經濟考核評價,承擔市循環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財務監管處: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做好項目庫建設,協調和組織實施重點項目建設,建立項目動態管理機制,牽頭抓好已建成投產項目的達產達標;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組織推薦上報省級及以上工業重點項目,積極協調專項資金給予扶持;建立工業專項資金管理內控機制,做好工業專項資金預算、下達及扶持項目效能評價。
項目指導處:負責徵集、審核、推介工業招商項目;組織協調重大工業合作項目洽談、簽約和跟蹤協調服務;負責全市承接產業轉移規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審核備案限額以下的外商投資工業項目;組織實施蘭洽會展務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工業品展銷活動;配合市金融辦做好企業上市的培育及相關問題的協調服務工作。
人事處:負責機關及委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委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事業單位管理人才、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才體系建設,指導企業職工培訓,開展職業技術培訓合作和交流;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做好委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機關黨組織黨務幹部的提名、考察、任免(按幹部管理、任免許可權和程式)和獎懲;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按照做好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
紀檢組: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違反黨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違反黨紀的案件。協助駐在單位黨組組織協調駐在單位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單位黨組織、黨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單位黨組織、黨員不服處分的申訴。
督查室:負責督促、檢查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檔案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件及省工信委領導重要批示件的辦理情況;市工信委黨組會、委務會、主任辦公會議部署工作的落實情況;市工信委主要領導批示件及交辦的各項督查事項的辦理情況;市工信委各處室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對市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建議和提案的辦理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和落實。協助上級督查部門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完成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