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協調和指導工業信息資源開發與信息技術利用;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
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實施意見,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組織實施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推進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老工業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聚集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擬訂企業“出城入園”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城區企業搬遷改造,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協調發展。
(四)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
(五)指導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安全生產,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做好七里河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區用於工業、信息化和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管資金的使用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推廣套用;指導企業品牌培育、行業質量管理。
(八)負責節能降耗工作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審核認定與上報工作;指導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提出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
(九)負責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指導和推動全區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