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

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

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Susan Brownnell Anthony,1820-1906),美國民權運動女權運動的著名領袖,她在19世紀美國廢奴運動婦女選舉權運動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她和伊莉莎白·凱迪·斯坦頓是第一個婦女禁酒運動組織的共同創立者,她也是女權雜誌《革命》的創立者之一。她週遊了美國和歐洲,平均每年發表75至100次演講。在女性權利被美國政府承認和合法化的過程中,她是重要領導者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
  • 外文名:Susan Brownnell Anthony
  • 別名:蘇珊·安東尼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麻薩諸塞州-亞當斯鎮
  • 出生日期:1820年2月15日
  • 逝世日期:1906年3月13日
  • 主要成就:創辦第一個婦女禁酒運動組織
    美國紐約州反奴隸制協會代理人
    成立第一個婦女節制會
    創立美國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
    對爭取美國婦女參政權貢獻卓著
  • 代表作品:《婦女選舉權歷史》
人物生平,早年生活,禁酒之女,平權鬥士,決裂廢奴,女權先驅,彌合婦運,晚年生活,主要成就,人物評價,人物紀念,家庭成員,

人物生平

早年生活

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Susan Brownnell Anthony),1820年2月15日生於麻薩諸塞州亞當斯鎮的西格魯夫。蘇珊家中共有七個子女,蘇珊與她的妹妹們保持著終生的親密聯繫。
蘇珊的父親丹尼爾·安東尼(1794-1862)是棉紡織商人,同時也是一位廢奴主義者。他是一位嚴厲但不失開明的貴格會信徒。他不允許家中有任何玩具,也不允許日常生活中有任何消遣活動,因為據他聲稱,這些娛樂會使靈魂分心而遠離“精神的太陽”。蘇珊的母親露西·里德(1793-1880)和她的父親是校友。露西於1848年8月參與了在羅切斯特舉行的女權大會(該大會在史上著名的塞內卡福爾斯會議閉幕後兩周召開),並在大會的最終態度申明書上籤了字。 露西·里德和丹尼爾·安東尼都相信自己的原則與自我價值,並且都嚴格地約束自己的行為。
蘇珊很早熟,三歲就掌握了讀書寫字。在1826年她六歲時,安東尼舉家自麻薩諸塞州遷往紐約州的巴特恩維里。蘇珊被送往當地的一家鄉村學校學習。當地的老師因為蘇珊的性別而拒絕教她長除法。由於她在學校只能學到少得可憐的知識,他的父親很快將她轉到了一個由幾個家庭合辦的家庭學校,而她父親也是教師之一。在那裡,另一位老師瑪麗·帕金斯向安東尼展示了一幅進步女性的理想圖景,從而使她更加堅定了對男女平等的信念。

禁酒之女

1837年,蘇珊被送到黛博拉·摩爾森女校繼續學業,這是費城的一所貴格會寄宿學校。她在那兒並不開心,但很快她就得以離開——和許多家庭一樣,她的家庭在1837年金融恐慌中沒落,而她也被迫終止自己的學業。她家庭的損失太大了,以至於他們打算拍賣所有的財產——甚至包括最貼身的財物。所幸蘇珊的叔叔約書亞·里德在拍賣的最後一刻競標拍下了這些財物並歸還給了他們。
1839年,當經濟正從大恐慌中復甦時,安東尼一家搬到了紐約州的哈德斯科萊寶。同年,蘇珊離家教書以償還父親的債務。她最先在“尤尼斯·凱尼恩的朋友”學校執教。而後,在1846年她開始在卡納卓里學院當老師。在那兒,她升職成為了女生分部的校長。蘇珊的首個職業鼓舞著她開始為男女教員工資平等而奮鬥,因為在那時,同等職業的男性所得的報酬幾乎是女性的四倍。
她就在一次教工聯席會上大膽發言,首次主張男女同工同酬。那雖然是一段簡短的發言,但它使與會的每一個人深為震驚,因為在那個時代沒有任何婦女在公眾之中大聲講話,人們認為那是出醜。但是,蘇珊·安東尼卻沒有停止她的宣傳。從那天起一直到她的生涯結束,她始終不渝地為爭取婦女的權利而四處遊說。
1849年,蘇珊二十九歲時,她不再教書,而搬到了紐約州的羅切斯特市的一個家庭農場。她開始參加一些關於禁酒運動的聚會和會議。在羅切斯特,她加入了當地的一位論教會並開始有意識地遠離貴格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因為她目睹了太多貴格會成員的偽君子行徑,例如傳教士飲酒等。隨著時間的流逝,安東尼繼續遠離所有有組織的宗教,以至於後來,許多基督教團體以遠離宗教傾向為由對她進行了斥責與懲罰。到了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安東尼已經成為了不可知論者。
蘇珊年輕的時候,她總是十分在意自己的外表與演講才能。她長期拒絕在公共場合演講,因為她害怕她的口才不夠好。儘管如此,她還是成為了一位著名的公眾代表,而這個身份最終幫助她成為了女權運動的領導者。

平權鬥士

美國南北戰爭之前,蘇珊在廢奴運動和禁酒運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836年,當時16歲的蘇珊收集了兩箱反對奴隸制的請願書,回應眾議院頒布的禁止這種請願的緘口令。1849年,當時29歲的她成了“禁酒之女”的秘書,這給了她一個公開發表言論反對濫用酒的機會,並且成為蘇珊為公眾矚目的開始。
1850年末,蘇珊在紐約論壇報上讀了一篇關於第一次在麻薩諸塞州伍斯特開的全國女權大會的詳細描述,哈瑞斯·格里曆用欣賞的筆觸描寫了露西·斯通最後的演講。斯通的話促使蘇珊獻身於女權運動。1852年夏天,蘇珊在塞內卡瀑布見到了格里曆和斯通。
1851年,塞涅卡瀑布的大街上,蘇珊的熟人給蘇珊介紹了伊莉莎白·凱迪·斯坦頓以及其她女權主義者阿梅莉亞·布魯姆。1851年蘇珊因為她的性別被拒絕進入之前的學會,她跟斯坦頓在美國組織了第一個婦女州級禁酒協會。在那之後,斯坦頓和蘇珊一直是親密的朋友和同事,但是斯坦頓渴望一個更廣泛、更激進的女權平台。她們倆在一起橫貫美國發表演講,試圖說服政府,社會應該平等對待男性和女性。
1852年9月,蘇珊被邀請在紐約舉行的第三屆國家婦女權益年度會議上講話,她和馬提達·約瑟琳·蓋奇都是第一次在這種會議上發言。蘇珊作為一個維護女性權益有力量的支持者和激勵的聲音獲得了更多的關注。她參加了後續的所有婦女權益會議,並且在1858年成為了這個組織的主席。
1856年,蘇珊被一位廢奴主義者——艾比·凱利·福斯特招募,成為威廉·勞埃德·加里森美國反奴隸制協會在紐約支部的一個代理人的時候,還試圖了統一非裔美國人婦女權益運動。1859年5月12日,蘇珊在第九屆全國婦女權利大會發言的時候,蘇珊·安東尼問:“在我們的《獨立宣言》下,撒克遜人怎么能得到剝奪婦女和黑人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決裂廢奴

1868年1月8日,蘇珊第一次在紐約出版了女性權利周刊《革命》,《革命》的座右銘是:“真正的共和國,男子有男子的權利,一分也不能多;女子有女子的權利,一分也不能少。”蘇珊負責印刷和經營,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負責編輯。《革命》的主要內容是有關促進實現女性和非洲裔美國人投票的權利,但也討論一些其他的議題,比如女人與男人做相同的工作應獲得相同的報酬、更自由的離婚法和教派在有關女性的問題上的立場。這本周刊被富有的喬治·弗朗西斯·崔恩支持,他提供了$600作為啟動資金,但他的經濟支持在1869年五月停止了,從那時起這本周刊就開始背負債務運行。蘇珊堅持使用昂貴、高品質的印刷設備,並且付給女性工人們(她認為她們應得的)高工資,她禁止了任何酒和充滿嗎啡的專利藥品的廣告,那些藥品令她憎惡,然而從那些非專利藥品的廣告獲得的收入又太少了,入不敷出。另外,蘇珊使得時任美國總統安德魯·詹森在這本周刊第一期出版前就訂閱了它。
蘇珊·安東尼,大約1855年蘇珊·安東尼,大約1855年
1870年6月,蘇珊認為經營《革命》已欠下了$10,000的債務,相當於現在的$184,000,於是她將《革命》以一美元賣給了一個布魯克林的作家——勞拉·柯蒂斯·布拉德,他的父母曾經賣一種叫做“溫斯洛女士順和糖漿”的含有嗎啡的專利藥品,這種藥品很受歡迎,他們因此而致富。蘇珊用她的授課費來還債,總共用了六年還清。布拉德將這本周刊定位為文學期刊,並且接受了專利藥品的廣告,但是這本周刊在1872年2月倒閉了。
美國權利平等聯盟建立於1866年5月10日,當時正值第十一次國家女性權利大會。在1867年,美國權利平等聯盟遇到了第一次挑戰,那年,堪薩斯州——一個共和黨州——全民公決否決了兩個議案,分別是給予黑人和女性投票的權利。在堪薩斯運動期間,組織的建立者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和蘇珊·安東尼接受了來自著名種族主義者、疏遠的廢奴主義者成員們和美國權利平等聯盟主席盧克麗霞·莫特的幫助。
1869年,長年的朋友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蘇珊·安東尼第一次發現他們在辯論的對立面,美國權利平等聯盟原本是為了黑人和女性投票權利而奮鬥的,但卻投票給了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給予黑人男性投票權,而沒有給予女性投票權。蘇珊·安東尼質問,當黑人男性不再繼續支持婦女選舉權的時候,女性為什麼要支持那條修正案。一定程度上由於美國權利平等聯盟做出了這個決定,在那之後不久,蘇珊·安東尼就幾乎專一地獻身於女性維權運動。

女權先驅

1869年,蘇珊·安東尼和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創立了一個致力於爭取婦女選舉權的組織——美國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NWSA)。蘇珊堅持讓斯坦頓儘可能久地擔任協會主席。蘇珊則一直擔任首席(總)副主席,直到1892年她當選協會主席。
在兩個協會的支持下,蘇珊在全國和歐洲所做的多次演說以及在很多報刊雜誌上所發表的文章中,為自己的事業進行了抗辯。她曾多次出現在美國國會委員會上,藉此她能夠進一步闡明她和她的全體協會成員們的奮鬥目標—修改美國憲法,給婦女以選舉權。自然,大多數人只是嘲笑她,而且有些人的做法更為過分。她飽經凌辱。
1872年11月18日,蘇珊·安東尼因為自己在兩周前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的投票行為而被法警逮捕。選舉之夜,她曾寫信給斯坦頓,信中說道“她已經明確無疑地將票投給了共和黨——直接地……”儘管她的一番慷慨陳詞是基於最近通過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因而有理有據,然而她還是在七個月之後被迫接受審判,並被定罪。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保證了:“凡是在美國出生或擁有美國國籍的人,並且服從它的管轄的人,均為美利堅合眾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和實施限制合眾國公民的權利或豁免權的任何法律;不經由正當的法律程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對於在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不得拒絕給予平等的法律保護。”依附於公民身份的不含有性別限制的權利,應當賦予女性參與聯邦選舉投票的正當權利。蘇珊的審判在紐約州卡南代瓜的安大略郡舉行,並接受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沃德·亨特的監督。亨特大法官拒絕讓安東尼代表自己進行辯護,只許可把她被捕時做出的陳述當做“證詞”。他明確命令陪審團裁定蘇珊有罪,並且反對陪審團對案件做出公正公開的投票,甚至把在審判開始前就已寫好的意見主張當庭宣讀。最終的判決是蘇珊應繳付100美元罰金,沒有監禁。然而蘇珊如實履行了她在法庭上許下的誓言:“我決不會為你們不公正的處罰付一美元!”在她的餘生中,她從未付過一美元,為此事陷入尷尬境地的美國政府也沒採取任何反對她的催收行動。審判結束後的第二年,也就是1874年的1月里,蘇珊向國會申訴,請求撤除罰款。
這次審判給了蘇珊一個機會,使她辯護的主張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廣泛的客群中得到了傳播,因為在她被捕後受審前的那段時間裡,她的足跡遍布門羅郡全部29個城鎮和鄉村,並在那裡舉行了詳盡無遺的巡迴演講,而她的審判則將要在門羅郡舉行。在她的演講中,她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對一個美國公民來說,投票是一種罪行嗎?”並且引用《獨立宣言》、《美國憲法》、《紐約州憲法》、詹姆斯·麥迪遜、托馬斯·潘恩、美國最高法院和當時數個主要的激進派共和黨參議員去支持她的案例,即作為一個女性公民擁有投票的權利。門羅郡地方審查官斷定在當地不可能舉行一個公正的審判,於是更換了審判地,將地點選在了安大略郡。蘇珊在接受審判前,對超過二十位當地聽眾發表了演說。她論證道,依照傳統從屬於男性的婦女,應當被包括進準予昔日奴隸投票權的解放黑奴修正案中。她問她的同胞們:“如果投票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那么處於政府統治管理下的公民的共識又如何能夠傳達?”
1883年,蘇珊在歐洲巡迴講演,同時訪問了許多慈善組織。她在寫作中提到了一位在基拉尼遇到的窮苦的母親,她帶著六個衣衫襤褸渾身髒兮兮的小孩,蘇珊寫道:“很顯然,‘上帝’將要在她那群小崽中再添上第七個。他們的上帝該是一個多么糟糕的生物啊,他不斷地將飢餓的嘴巴打發下來,卻又吝嗇地不給填飽它們的麵包!”

彌合婦運

1890年2月,蘇珊策劃並實現了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NWSA)和由露西·斯通擔任會長、持更溫和態度的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AWSA)的合併,並創立了全美婦女選舉權協會(NAWSA)。由於蘇珊敬佩安娜·霍華德·肖,這次合併得以部分實現。安娜在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中任職,並且是一個很好的演講者。在這次有爭議的合併之前,蘇珊就創建了一個特殊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執行委員會,而她創建這個委員會的目的就是為了在是否和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合併這個問題上進行投票,儘管利用委員會進行投票而不是全體成員投票有悖於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的憲章。讓全體成員通過信件投票這一提也議遭到了蘇珊和她的支持者們的強烈反對,並且委員會幾乎都由支持合併的成員組成(兩名投了反對票的成員被隨即要求辭職)。
晚年的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晚年的蘇珊·布朗奈爾·安東尼
蘇珊期望同溫和派女權主義者的聯盟使她和像斯坦頓這樣的激進派女權主義者的關係長期持續緊張。斯坦頓公開批評蘇珊的立場,並寫到蘇珊和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會長露西·斯通“僅僅看到了選舉權。她們並沒有看到婦女在宗教和社會等方面受到的束縛與不公。”蘇珊則這樣回應斯坦頓:“我們有超過1萬名婦女成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因此我們只有將她們對於其他問題的想法和偏見放在一邊,才能把她們團結起來去爭取投票的資格。”
全美婦女選舉權協會的創立有效防止了婦女運動中出現更加激進的元素。雖然在新組織中存在一大批不太激進的成員貶低斯坦頓,但蘇珊仍舊支持她,並且奮力爭取使斯坦頓被選為第一任全美婦女選舉權協會主席。
1893年,蘇珊·安東尼和海倫·巴雷特·蒙哥馬利一起,在羅切斯特創立了婦女教育工業聯盟(Women's Educational and Industrial Union,簡寫WEIU)分會。
蘇珊·安東尼與斯坦頓,馬蒂爾達·喬斯林·蓋奇,和伊達·和斯特德·哈珀一同合作,出版了《婦女選舉權歷史》。安東尼幫助了在亞利桑那州擁護婦女的權利並支持酒禁的約瑟芬·布勞利·休斯,她還在1900年正式退休時支持凱莉·查普曼·凱特當選全美婦女選舉權協會的主席。

晚年生活

蘇珊·安東尼在1900年退休後,一直待在羅切斯特。蘇珊在退休前,被問及是否美國的所有女性都將被給予投票權,她回答道:“這一時刻會到來的,但我應該等不到了……這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我們不能永遠地奴役黑人一樣,我們也不能永遠地剝奪一半人民的自治權。這不會被解放奴隸的同一股力量完成,但這將會被完成的,並且我相信就將被下一代人完成。”“失敗是不可能的。”是她留給那些“女孩”的一句話,用來鼓勵她們在令人沮喪的漫長的鬥爭中要堅持下去。1906年3月13日在她的麥迪遜大街17號的房子裡逝世,死於心臟病和肺炎,爾後被埋在曼特厚朴公墓。蘇珊·安東尼死後十四年,在艱苦的運動後,1920年8月26日,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九條修正案給予了女性投票權。

主要成就

1837年,16歲的安東尼收集反對奴隸制的請願書,有組織地抵抗美國眾議院新頒布的限制法令。1851年,她在組織美國羅徹斯特的反奴隸制大會發揮了關鍵作用。1856年,安東尼成為美國紐約州反奴隸制協會代理人。1866年~1869年,安東尼作為美國權利平等聯盟的組織者之一,力推美國權利平等聯盟支持黑人和女性投票的權利,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通過黑人男性的選舉權亦離不開長期以蘇珊·安東尼為首的女性成員之功,但也因此,安東尼從此與廢奴運動分道揚鑣。
1851年,蘇珊·安東尼與伊莉莎白·卡迪·斯坦頓在紐約州聯合成立了一個婦女節制會,開美國此類團體之先河。1860年,經蘇珊·安東尼促進,紐約州通過了一項法案,即已婚婦女有權支配其財產和收入。蘇珊·安東尼進行全國旅行,推動各州的婦女選舉權的議案和立法。1890年7月,懷俄明州成為美國首個允許婦女投票的州。至1900年,猶他州、卡羅萊納州以及愛達荷州壯大了這一隊伍,均允許婦女投票。與此同時,安東尼更是試圖推動美國聯邦憲法的關於婦女投票權的修正案。1878年,她第一次成功地在聯邦國會中引入相關憲法修正案的提案,該提案規定“公民的投票權不能為美國聯邦或任何州因為性別的原因而剝奪”。在此後41年的每屆國會上,該修正案都被提出。
蘇珊·安東尼逝世後,紐約州參議院通過了一項關於婦女選舉權的決議,紀念她的事業。美國允許婦女享有選舉權的全國性的修正案在蘇珊·安東尼去世十四年後得到通過,標誌著女權運動的一次突破性成功,是美國女權運動的一大里程碑。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九條修正案的文字是由蘇珊·安東尼生前撰寫的,她對爭取美國婦女參政權貢獻卓著。

人物評價

因其一生都致力於為婦女權利而鬥爭的事業,因此儘管從未獲得任何政治職務,但蘇珊·安東尼仍被視為美國首位偉大的女性政治家。至今,她在美國的女輩豪傑及偉大的革新者的行列中仍享有很高的聲譽。
紐約州參議院對蘇珊·安東尼一生的評語:“不斷的努力、英勇無畏、出於慈善目的的無私奉獻以及為了女性擁有平等政治權利而奮鬥的事業。”
時任美國總統吉米·卡特:“讓我尤其感到快慰的是,新的一美元硬幣會——在歷史上第一次——承載一位美國偉大女性的形象。蘇珊·安東尼的一生正是我們國家所代表理念的例證。‘安東尼一美元’將成為所有美國女性落實她們不可剝奪投票權的象徵。它還會成為持續存在的提醒,提醒大家繼續為所有美國人的平等奮鬥。”
1913年《生活》封面,安東尼領導女權運動1913年《生活》封面,安東尼領導女權運動

人物紀念

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聳立著一座五女士紀念碑,它是由她們的數千名敬慕者為其建造而成的。這五位女傑中最著名的是蘇珊·安東尼。
蘇珊·安東尼一美元硬幣(英語:Susan B. Anthony dollar)是1979至1981年間出產的一種1美元硬幣,1999年又再度生產。硬幣由美國鑄幣局首席雕刻師弗蘭克·加斯帕羅設計,他起初
設計的正面是自由女神頭像,但多位國會議員和多個組織呼籲在硬幣上描繪一位真實存在過的美國女性,最終入選為硬幣主題的是蘇珊·安東尼。硬幣反面則根據國會法案要求,保留艾森豪一美元硬幣的設計。
蘇珊·安東尼銀元蘇珊·安東尼銀元

家庭成員

安東尼家族的美國移民祖先是約翰·安東尼(1607-1675)和蘇珊娜·波特(大約1623-1674)。約翰移民自英國埃塞克斯郡的亨普斯特德;約翰的妻子波特則從倫敦移民而來。
父親
丹尼爾·安東尼
母親
露西·里德
第一屆拉丁美洲女權主義大會的參與者
哥哥
蓋勒馬·佩恩·安東尼
妹妹
漢娜·拉芬·安東尼
弟弟
丹尼爾·里德·安東尼
堪薩斯州反奴隸運動代表
妹妹
瑪麗·斯塔福德·安東尼
著名激進主義女權主義者
妹妹
伊莉莎·泰夫·安東尼
弟弟
雅各布·梅里特·安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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