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日租界

蘇州日租界

蘇州日租界是近代中國5個在華日租界之一(另外4個是天津日租界、漢口日租界、 重慶日租界和杭州日租界),也是蘇州唯一的租界。 是根據1897年3月5日中日簽訂的《蘇州日租界章程十四條》設立的。章程劃定界址:“中國允將蘇州盤門外相王廟對岸青陽地,西自商務公司界起,東至水祿涇岸邊止,北自沿河十丈官路外起,南至採蓮涇岸邊止……,作為日本租界”,總面積為10萬坪,約合500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日租界
  • 設立:1897年3月5日
  • 交還:1945年
  • 相關條約:《蘇州日租界章程十四條》
簡介,沿革,章程,

簡介

蘇州日租界是根據1897年3月5日中日簽訂的《蘇州日租界章程十四條》設立的。章程劃定界址:“中國允將蘇州盤門外相王廟對岸青陽地,西自商務公司界起,東至水祿涇岸邊止,北自沿河十丈官路外起,南至採蓮涇岸邊止……,作為日本租界”,總面積為10萬坪,約合500畝。

沿革

租界開設之初,界內的商業不發達和建築稀少。當局為了促進租界內的繁榮,1903年修建了一條貫穿東西的大道和南北向的七條小道,並在兩旁種植楊樹櫻花樹,以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於是,“有些日商在界內開設商店、旅館等”。不過,直到1906年,“在界內租地蓋房者只有41名日本人,所占土地不足租界土地的1/4,而大部分土地仍荒蕪著”。甚至開闢二十多年後的1919年,日本駐蘇州領事館事務代理大和久義郎在給日本外務省的報告中也不得不承認“中國人是無論如何也不願到日本租界內來進行商業活動的。”甚至日本人“也僅是數家小商店和一家肥皂店”。建築物僅有面向洋務局的一派房屋及面向大運河的一片住宅公寓共20餘棟。並據他的統計,居住在日租界內的日本僑民僅有24名。1920年代,蘇州日租界曾經出現一個短暫的“中興”。日商在界內建成磚瓦等工廠,還有日資在華經營的第一家繅絲廠,使蘇州日租界終於有了點興盛氣象。然而好景不長,到1930年代,日租界再次走向下坡,一些日商興建的工廠陸續停工。到1934年僑居蘇州日租界的日本僑民也僅有78人,他們所經營的,“均系小資本商業”。植田捷雄在1941年出版的著作中也嘆息到,“儘管我國投入巨資,建設道路,充實警察力量,但時至今日仍不見繁榮,毋寧說呈現出一片荒漠草原之狀”。可以說蘇州日租界自始至終都沒有真正發展和繁榮起來。
荒涼的日租界荒涼的日租界
1937年中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日本僑民及領事館人員從蘇州撤退,並將警察權行政管理權交由中國政府代管。但其後隨著蘇州淪陷,日租界再次被恢復。儘管在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正式向日本宣戰,並宣布廢除中日之間的一切條約、協定、契約,並即可收回日本在中國的全部租界,但因蘇州此時還處於日本的占領之下,尚無法實現。
直到1945年日本戰敗,租界才被真正收回,結束了蘇州日租界的歷史。

章程

清政府與日本訂立的租地章程,由清政府代表聶緝規同日本政府代表珍田舍己於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3月5日在蘇州簽訂的。
約章共14條,主要內容是:①中國將蘇州盤門外相王廟對岸青陽地,西自商務公司界起,東至水綠涇岸邊止,北自沿河10丈官路外起,南至採蓮涇岸邊止,作為日本租界;②界內道路、橋樑以及巡捕之權,由日本領事官管理,其道路、橋樑由日本領事官設法造修;③界內地基每畝議定租價洋銀160元,自蓋印之日起10年不漲,界內地稅每畝每年應完納4000文,但10年之內,只完納3000文;④凡租契以30年為限,滿限後準期換契續租,以後永照30年為限換契之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