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戶口辦理指南

蘇州市戶口辦理是由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戶口辦理指南
  • 行政區劃:蘇州市
  • 辦理地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戶口申報,申請材料,收費標準,法定期限,辦理地點,辦理時間,戶口遷移,市內遷移,戶口遷出,購房遷入,戶口註銷,死亡註銷,失蹤註銷,

戶口申報

申請材料

國內出生的小孩戶口申報:1、生育狀況證明(計畫生育專用章)第二胎的提供二胎證明;2、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蘇州大市以外跨省異地出生的新生兒,持《出生醫學證明》到婦幼保健機構加蓋管理專用章);3、新生嬰兒父母二人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4、新生嬰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2本,除封面外都要);5、新生嬰兒父母二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6、隨父或母掛單位集體戶的要有單位同意接收掛靠證明;7、第二胎小孩無二胎證的要提交分局申批並上報計生部門;8、父母雙方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原/複印件;9、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10、一方不在本派出所的需出具小孩未落戶證明;11、補報出生的寫情況說明。
國外出生的小孩戶口申報:1、父母雙方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原/複印件;2、出生證原/複印件、翻譯件;3、旅行證的原/複印件;4、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原/複印件(2本、除封面外每頁都要);5、一方不在本派出所的需出具小孩未落戶證明;6、補報出生的寫情況說明。

收費標準

工本費戶口簿內頁0.5元/張,首頁1元/張

法定期限

2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戶口遷移

市內遷移

申請材料
一、招工市內遷移 1、市區畢業生落戶通知書;2、常住人口登記表或戶口登記表;3、本人1寸彩照2張
二、購房市內遷移 1、房產證、土地證;2、身份證、結婚證;3、戶口本或戶口登記表(原件)

戶口遷出

申請材料
一、畢業生 1、報到證(畢業證書)或入學通知書;2、身份證;3、戶口登記表;4、如是蘇大的學生,需提供蘇大保衛處的介紹信。如不是蘇大的則無需提供
二、工作 1、準遷證第二聯;2、身份證;3、戶口本或戶口登記表

購房遷入

辦事須知
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參保證明(參保證明通過社保網站查證反映,參加園區社保的,仍需提供園區公積金紙質證明)、戶口簿(經核查不能準確反映遷移人真實戶籍情況的需提供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非同戶人員須提供)、獨生子女證”。以上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規範、有效,如有塗改、空缺項目、無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均作無效證件。發現假證,冒用的一律取消遷移申請並視情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辦法》依法予以處罰。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2、房屋產權證;3、戶口簿(經核查不能準確反映遷移人真實戶籍情況的需提供戶籍證明);4、參保證明(參加園區社保的,仍需提供園區公積金紙質證明);5、婚姻狀況證明;6、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非同戶人員須提供);7、獨生子女證。

戶口註銷

死亡註銷

申請材料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法務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5、自然死亡的持死亡證明;6、身份證及戶口本(集體戶的戶口登記表)。

失蹤註銷

申請材料
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由申報義務人持人民法院失蹤宣告判決書、被宣告失蹤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被宣告失蹤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失蹤登記,註銷戶口。1、(一)人民法院失蹤宣告判決書;2、(二)被宣告失蹤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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