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豬”出現於2007年湖南長沙,是由超市發光細菌二次污染的一種在暗處能發“藍幽幽”光的豬肉。
基本介紹
現身市場,樣品檢測,事件調查,官方說法,細菌感染,飼料過量,專家研究,事件影響,市民關注,律師說法,不宜食用,
現身市場
早在2007年,就有媒體報導過西安曾發現類似的螢光豬肉。當時,有專家出來解釋說,發光現象表示肉品沒有腐敗,若肉品長時間存放,發光現象就會消失,但也表明肉品開始變質,發光豬肉只要煮熟、煮透便可以放心食用。2007年,在湖南長沙等地,又陸續發現了這種“藍光豬肉”。
對“藍光豬肉”,各方說法不一。有人認為是豬肉本身存在某種有毒物質,是生豬養殖環節的問題。有人認為是超市銷售或物流過程保管不當,還有的認為可能是消費者購買和存放過程中污染所致。
2011年4月初,陳女士在楊高北路的一家菜場買了2斤豬肉。當晚家人一起包餃子,用了一部分豬肉。隨後,她把剩下的肉放在廚房的小桌上。夜裡11點,陳女士起床準備上洗手間,突然看見廚房方向有隱約的藍光,打開燈後卻沒見到異樣。陳女士再次將燈關掉,藍光再次出現,她壯著膽子走過去,伸手一摸,發現軟軟的,原來是豬肉。陳女士一開始以為是光線問題,於是把豬肉提起來,在黑暗中走動。她發現,瑩瑩的藍光跟著豬肉動。隨後,她仔細盯著豬肉看,發現是肉在發光。12月4日左右,家住北京的李先生在居住地附近的菜市場買了一塊豬肉,肉看上去無任何異狀。李先生回憶,12月7日晚,他將原本掛在廚房的豬肉提進了臥室,“怕貓偷吃”。不想,到了8日凌晨5點多,準備起床的李先生被掛在臥室的豬肉嚇了一跳。“牆邊藍瑩瑩的一片,朦朦朧朧的,很瘮人,我嚇得趕緊開燈,燈亮了,發光處只有那塊豬肉在那兒掛著。”李先生重新關燈,才發現發出藍光的正是那塊豬肉。
樣品檢測
鄧教授稱,全世界有100多種發螢光的桿菌,但絕大多數都存在於海洋之中,因為這種桿菌需要約3%的鹽分才適宜它生長。它在肉質品上出現,有沒有毒性?即它對人體有沒有危害還需要做毒理試驗,通常大多數桿菌通過蒸炒的高溫都能夠將其殺死,但也不排除一些形成芽孢的桿菌,如霍亂弧菌等需要一百多度高溫才能殺滅。
鄧教授建議市民不必引起恐慌,但建議儘量少吃。
事件調查
2010年3月,據長沙市委宣傳部有關人士介紹,長沙“藍光豬肉”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要求,必須本著對老百姓菜籃子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市場上出現的發光肉展開認真調查。
長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組副組長姚喜琳稱,圍繞“藍光豬肉”,長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商務、畜牧、工商、衛生等部門組織力量,同時邀請專家教授參加,一是對生豬養殖、屠宰、運輸、存貯、銷售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和檢驗檢測;二是對城區63家超市、117個農貿市場、4個定點屠宰場、1個外來肉品市場進行檢驗檢測,抽樣245份,其中豬肉樣品155份、環境樣品90份。
根據民眾舉報,長沙有媒體在城郊接合部發現了採用飯店泔水養豬的養豬場。這些衛生條件差的養豬場餵豬的泔水中,有含磷餐廚廢棄物及洗滌劑。這種豬場出欄的生豬通過一些地下渠道流入市場。這讓人懷疑,泔水污染導致豬肉中含磷高而發光。 但監管部門發現,出現“藍光豬肉”的超市進貨渠道正規,貨源經過嚴格檢驗檢疫。
官方說法
細菌感染
在2010年“3.15”前夕,長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組副組長姚喜琳介紹,經過為期10天的檢測,專家發現有7份豬肉樣品、1份環境樣品培養分離出發光細菌,均出自家樂福超市芙蓉店。檢測結果表明,家樂福超市芙蓉店豬肉發光是豬肉表面污染發光細菌所致,系進貨後的環境因素造成的二次污染。
根據檢測結果,長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商務、畜牧、工商等部門責成家樂福超市芙蓉店暫停散包裝豬肉的銷售,對超市記憶體貯、銷售環境全面清洗消毒,經省、市畜禽檢驗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後,再行恢復銷售。
長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通報說,根據湖南省、市檢驗檢測機構以及有關專家研究分析,發光細菌在自然界廣泛存在,屬於低溫菌,發光蛋白本身無毒性,農業部已公布的動物傳染病一、二、三類名錄中均未列入此類發光細菌。截至2010年3月,國內外尚未發現有關發光細菌對人體造成危害的情況。
長沙市有關方面表示,今後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市大型超市、農貿市場、定點屠宰企業等肉品經銷場所進行不定期檢查,要求經營單位對環境進行全面淨化消毒,以防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飼料過量
2011年12月12日,北京市通州區動物檢驗檢疫所工作人員表示,螢光豬肉很可能是生豬在飼養環節即被餵食過過量含磷飼料,導致豬體內磷含量超標,“也可能是這塊豬肉感染了細菌,有一種螢光菌,如果豬肉在切割中沾上這種菌,菌的代謝物就會讓豬肉發出藍色螢光。”
專家研究
湖南研究人員從污染豬肉中分離到一株發光菌,通過形態和培養特徵的觀察、生化特徵研究及基因序列分析,對菌株進行了鑑定。 根據研究結論,這種發光菌為,最適合生長的溫度為18-22 °C。一般情況只在含鹽培養基上生長,提示該菌可能來源於海洋,但只要營養條件合適,這種菌也可以在低鹽或無鹽的狀態下良好生長。 “急性致病試驗”顯示,發光桿菌對小白鼠沒有明顯的致病性,試驗組小鼠均未出現體溫升高及死亡現象,但在一定條件下,發光菌在肌體內可持續生存。
事件影響
市民關注
隨著“發光豬肉”的不斷出現,不少市民對食品安全的關注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網友“bobo1257”:“收檢查費的職能部門兩隻手都數不過來,豬肉出問題了竟然沒有一個部門能出來吭一聲,是不敢說還是不願意說?老百姓的食品安全誰來監管?”
網友“讓說話嗎”:“為什麼食品安全問題出現這么久了,職能部門只會‘踢皮球’,現在讓草根們用網路的力量來呼籲抵制來減少誤傷,這不是一種悲哀嗎?”
律師說法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的陳平凡律師認為:根據中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衛生監督程式》等法律法規,如果食品確實存在問題的話,應予以停止銷售並進行召回,啟動食品檢測程式。
假若放任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投入流通的,並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運輸者、食品檢驗機構、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均可能承擔輕則罰款、重則撤職、開除的行政、民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者還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不宜食用
董金獅認為,由於暫不清楚豬肉上出現的螢光究竟是何物,“無論是人為還是沾了螢光菌,這種豬肉都不宜食用,因為螢光增白物質一旦超標,會影響人體健康。”董金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