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蕪湖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蕪湖市委 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蕪市發〔2019〕5號)精神,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企業服務局牌子。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強化企業服務職責。
2.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發展、結構調整;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的措施、辦法;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培育和促進工業和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實施工業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轉報有關工業、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推動重大工業、信息產業項目建設,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軟體產業等的規劃、政策;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相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
(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力、鐵路、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煤炭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煤炭工業生產管理和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協調煤炭生產和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運等生產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產業的發展;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製造工業、消費品工業、信息產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軍工企事業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市企業服務中心的運行與管理,負責建立和運行、管理全市統一的企業發展服務工作平台,實行“統一受理、分級辦理、督辦考核”的運行機制,依法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十三)指導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兼併重組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和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財務、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網站管理、重要工作和重大項目督查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管理科
負責工業經濟年度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情況,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工業行業應急管理工作;提出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推動落實“一企一組一策”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協作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煤炭工業和煤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工業經濟和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企業聯合重組;承擔市經濟運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研究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指導和協調淘汰落後產能、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清潔生產;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污染防治和工業節水工作;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和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工作。承擔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黃金、稀土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四)投資與技術進步科
負責指導工業、信息產業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負責編制重點技術改造年度項目計畫;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工業投資項目;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促進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進工業企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組織申報工業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管理;負責組織工業建設項目申報上級財政資金支持,配合實施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裝備製造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負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船舶行業管理,推動軍民結合工作,承擔軍工企事業的綜合協調工作。
(五)信息化推進科
承擔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有關企業向國家、省申報有關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六)鹽業與消費品管理科
承擔鹽業和消費品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食鹽專營工作;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協調、保障食鹽供應等;負責工業用鹽等非食用鹽的管理,防止非食用鹽流入食鹽市場;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消費品行業相關情況。
(七)非煤礦山管理科
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最佳化產業結構,整頓和規範行業發展秩序,推進礦山資源合理開採和綜合利用;負責指導礦山標準化建設、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後產能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民用爆破器材經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產業政策與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研究制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專項規劃;研究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和重點企業的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研究相關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協調行業發展和行業布局等工作;指導、聯繫行業協會工作。
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材料起草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機關網際網路+政務工作,協助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審核、發證等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聯辦、現場踏勘、驗收等工作。
(九)安全生產與電力管理科(市電保辦)
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工業企業有關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監督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承擔電力工業管理和運行監測工作,協調電力生產和生產用電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資源配置,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電力生產應急管理,指導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電力生產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的監督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鐵路無人監護(地方監護)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整改鐵路地方監護道口安全隱患;承擔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企業服務科
統籌規劃企業服務中心建設、運營、督辦、協調、評價、考核等工作。負責“易企網”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企業服務中心實體大廳的建設;負責對全市企業服務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指導縣區、開發區同步建設線上線下企業服務平台。會同相關部門建立融資、技術、人才、場地、雙創、沙龍等專業服務平台。
負責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開展中小企業人才推薦、人才諮詢、人才代理等服務;建設小企業創業輔導體系,實施創業激勵計畫,協調產業鏈配套創業活動。
(十一)綜合服務科
負責會同有關方面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扶持政策,推進“四送一服”雙千工作;推動民企合作,建設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組織制定企業服務規範,開展有關服務機構認定,聯繫協調整合社會服務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科技經貿類交流活動,助力中小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協助推進市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開展企業銀企對接活動,引導融資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協助做好企業上市培育和服務工作;協助落實企業融資擔保機構支持政策。
(十二)企業改革指導科
承擔改制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和所屬改制企業留守機構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十三)離退休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十四)政工科
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和所屬企業相關人員的出國政審、統戰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所屬企業黨建、工會和共青團工作。承擔扶貧幫扶工作。

現任領導

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季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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