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經濟促進局

蕉嶺縣經濟促進局是蕉嶺縣管許可權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招標核准機構。主要負責貫執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國民經濟運行、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對外經濟貿易、科技和信息化等方面的發展規劃、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蕉嶺縣經濟促進局
  • 地區:蕉嶺縣
  • 職務:促進經濟
  • 隸屬:政府檔案
  • 問責依據:蕉嶺縣科工商務管理局
職權依據,主要職責,

職權依據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
2.[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年國務院令第613號)第七條。
3.[地方性法規]《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2003年)第十五條。
4.[政府規範性檔案]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梅市府〔2012〕77號】

主要職責

  1.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科技產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 對工業、商貿流通業、科技產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3. 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指導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研究提出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產權及相關工作的規定並實施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4. 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對行業商會的運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推進現代化企業制度的建立。
  5. 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組織和推進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推廣。
  6. 指導工業、商貿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推進承接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7. 負責全縣電力、成品油、煤炭行業的管理;組織協調新能源的開發建設和綜合利用;指導推動節能降耗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和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8. 監測分析、調控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編制和實施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工業產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負責繭絲綢協調工作。
  9.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鹽業、酒業專賣的方針政策,承擔鹽業行業管理職能,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酒業專賣管理規定,組織實施全縣酒類專賣行政執法工作。
  10. 貫徹執行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及實施辦法;負責對外反傾銷、反補貼以及保障措施的有關事務;負責國際商會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內各種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
  11. 審批或核報國家規定限額的外商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審批或核報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檢查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
  12.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核准或核報縣管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業務。
  13. 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以及境外投資工作。
  14. 負責指導、協調、促進全縣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
  15. 負責全縣科技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和管理,負責年度科技經費的計畫、安排及績效管理。
  16. 負責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結合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申報工作。
  17. 負責全縣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通信與信息安全保障;承擔縣信息產業行政管理工作。
  18. 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具體承擔縣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職責。
  19. 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依法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
  20. 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相關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21. 協助做好招商引資有關工作。
  22. 管理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承擔縣生產力促進中心日常工作。
  23. 承擔縣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4.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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