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發展改革和物價局是蕉嶺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蕉嶺縣發展改革和物價工作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和對策意見;組織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協調研究制訂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相關的有關措施;做好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社會需求和供給以及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指導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匯總和分析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預測,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建議;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有關措施。
(四)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縣重大、重點項目布局;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上報市、省和國家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限額內建設項目;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縣級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和縣重點建設項目,對縣重大、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和稽察。
(五)參與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協調利用外資的規模和主要投向;辦理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
(六)參與研究農業發展的重大布局和重要農副產品基地建設計畫以及農村小城鎮建設計畫,協調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縣中長期和年度高新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提出實現專項發展規劃的措施,積極推進高新技術的發展。
(八)指導協調全縣社會事業(包括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勞動工資、人口、民政、政法、社會保障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經濟體制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
(九)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協調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的銜接平衡;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能源發展工作;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度和產業現化的政策指導。
(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地方儲備和確保軍需民食、突發事變的應急措施,並監督執行。
(十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本縣價格、收費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政策措施。
(十二)負責價格預測、預警和監控,調查分析省內外和國際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三)管理國家、省、市、縣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組織和協調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綜合年審工作。
(十四)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十五)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十六)負責縣級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運作和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物資儲備以及“米袋子”工程、“菜籃子”工程建設。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省、市發改和物價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