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督促檢查落實,提出相關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蕉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蕉嶺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統計股,政策法規股,宣傳教育股,科技服務股,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蕉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的主要職責:
2、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3、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4、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公安、衛生、民政、財政、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5、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規定措施。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研究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組織全縣病殘孩縣級醫學鑑定及報批工作。
6、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
7、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8、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系統隊伍建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9、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和規範,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10、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協調工作。
11、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主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依據;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督促、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投入機制並組織實施和評估監督;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辦紀檢、監察、機關黨務工作;負責做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兼職成員單位的聯繫、指導和督查。

規劃統計股

貫徹執行省、市人口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計畫;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分析,研究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方案;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與信息工作;參與省、市、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人口統計數據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經常性檢查和指導工作,及時為領導提供有關決策數據;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政策法規股

擬訂全縣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督促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實施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牽頭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定;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計畫生育獎勵對象審核工作;負責本級計畫生育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指導基層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

宣傳教育股

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開展全民性基本國情和基本國策宣傳教育,宣傳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同黨校抓好領導幹部人口理論學習,指導全縣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宣教網路建設,指導和組織針對不同年齡時期育齡民眾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協同宣傳、文體旅遊等單位開展人口計畫生育宣傳報導,組織征訂、發行計畫生育宣傳品;指導督促基層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普法工作。

科技服務股

擬訂和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工作;擬訂和推動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執行“兩非”規定,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推動完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制,組織計生醫技人員業務培訓及資格審定;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定級審核報批工作;組織病殘孩縣級醫學鑑定及報批工作。

下屬機構

人口計生服務站
1、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2、體現以人為本,為育齡婦女提供計生“四術”及婦科“三查一治”等計生技術服務;3、指導、協調鎮級計畫生育服務所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4、做好計畫生育藥具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5、做好計畫生育技術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工作; 6、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