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蓬安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蓬安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蓬安縣的一個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所屬機構:蓬安縣人民政府
領導班子,職能職責,內設股室,綜合股,法規股 ,

領導班子

孫超:法制辦主任。主持法制辦全面工作。聯繫副縣長劉天靈的分管工作,具體負責分管、聯繫工作方面的辦公室工作人員管理和相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實施。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等,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編制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計畫,組織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具體承擔起草、審查、協調、修改由縣人民政府頒發的規範性檔案和承辦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解釋工作。
(三)組織承辦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傳送縣人民政府徵求意見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匯總上報修改意見。
(四)承擔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監督指導全縣規範性檔案審查及清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人民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
(五)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投訴案件;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監督、審查抽象、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協調處理行政機關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產生的爭議;負責全縣行政機關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
(六)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執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調解等方面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並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
(七)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監督管理。
(八)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向縣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縣人民政府行政、民事訴訟案件。
(九)牽頭負責指導、督促全縣行政調解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縣人民政府行政行為聽證事項;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部門聽證行為進行指導、監督。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股室

綜合股

負責法制辦文秘、會務、檔案、信訪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檔案、法律文書的起草、審查、協調、修改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和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承辦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調查、協調、裁決行政機關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產生的爭議;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年度評議和考評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行政行為聽證事項;負責全縣行政機關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和協調行政執法協作事項;負責政府法制統計報表工作;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承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承辦涉及縣政府的行政和民事應訴案件;承辦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全縣行政調解工作;具體承辦縣政府行政、民事糾紛的調解;負責縣矛盾糾紛大調解辦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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