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公安局

蓬安縣公安局是蓬安縣政府下設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南充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公安局
  • 地點:蓬安縣
  • 適用地區:蓬安縣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班子,中層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決定和命令;研究制定全縣公安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收集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對策。
(三)指導、協調全縣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偵辦全縣刑事犯罪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經濟犯罪案件。
(五)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全縣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六)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員管理工作;處置交通事故。
(七)負責全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全縣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協調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十)防範、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情報收集、防範、偵察和處置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執法對象的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蓬安縣看守所、蓬安縣拘留所。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全縣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建設。
(十四)統一領導全縣公安消防建設,對武警蓬安縣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五)指導全縣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有關上級黨委、政府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縣內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六)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擬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行動,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十七)擬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縣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十八)指導縣內鐵路、森林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九)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擔縣政府公布的公安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能。

人員編制

核定公安專項編制273人,機關工勤編制6人,事業編制3人。

領導班子

何振宇: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江輝: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鄧小林: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王光輝:局黨委委員、副政委
殷明勇: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何黎明: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周睿: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局黨委委員
楊坤:局黨委委員 副局長
唐迎春:局黨委委員 副局長
文力:局黨委委員 國保大隊長

中層機構

機構名稱
機構職責
指揮中心(辦公室)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公安信息及全縣社會穩定和治安動態,擬定對策措施;協調處理重大、緊急警務和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發布重大警令;起草重要檔案,承辦重大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報警服務、指揮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階段性中心工作和綜合性、全局性工作;負責全局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統計、保密、檔案、史志、信息、安全、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報送、績效考核等工作;指導、協調縣內鐵路、森林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政治處
政治處是縣公安局黨委主管全縣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是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 負責收集、掌握、分析全縣公安隊伍政治思想狀況和隊伍建設工作動態,研究、制定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措施,檢查、督促貫徹落實情況;研究公安政治理論;指導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務工作;擬定全縣公安民警教育訓練規劃;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民警教育訓練工作;規劃、協調訓練基地建設和公安機關教官隊伍、課程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對民警技能和體能達標考核;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統一招警、調任轉任、專業技術職稱、表彰獎勵、工資優撫等工作;辦理警銜、警察證等相關事宜;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幹部的調訓工作;擬定全縣公安宣傳工作規劃,檢查、督促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負責公安新聞發布和涉警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先進典型的宣傳和推樹工作;組織、指導警察公共關係建設;承辦年度考核、從優待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協調全局工會、團委、婦委會開展工作。
審計室
負責全局的財務收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領導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工作;組織、參與對全縣公安機關經費的內部審計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行政監察工作,履行派駐監察職能。
警務督察大隊
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實施監督;組織、協調、實施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警務保障室
擬定全縣公安機關警務裝備配備標準和經費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協調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公安機關經費保障標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中、省、市補助地方公安機關專項經費、基建投資的分配;組織、協調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指導全縣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承擔警用武器裝備、被裝、器材物質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管理公安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全局的經費保障、國有資產和保證金管理。
行政審批室
承擔由縣政府公布的公安行政審批事項。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或直接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治安管理大隊
擬訂全縣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規定;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治安秩序的行為,組織查處、偵辦重大案件;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特種行業;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協調重大群體性事件和治安事故的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協調宗教、民族等特殊領域、社科文化領域和經濟領域等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社區、校園、農村警務工作;指導、監督保全服務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和治安防範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出租汽車的治安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與出租汽車營運相關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負責街面巡控、治安防控工作。
特巡警大隊
參與突發性治安事件的處置和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現場處置發生在全縣的各種恐怖活動、嚴重暴力案(事)件和其它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治安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承擔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和其他應由公安特警承擔的特殊任務;為危難民眾提供緊急援助。
刑事偵查大隊
掌握全縣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報送刑事犯罪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和參與重大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組織、指導打黑除惡和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規劃、指導刑事科學技術建設,為重大疑難案件提供技術支撐;規劃、指導和實施刑事偵查情報工作;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出入境管理大隊
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對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出入境、居(停)留、定居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民各類出入境證件的辦證受理;負責受理對加入、退出中國國籍和確認國籍有關事務的申請工作;負責對違反出入境管理案(事)件的查處工作。
禁毒緝毒大隊(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收集、掌握、研判全縣毒品違法犯罪動態和禁毒、緝毒工作情況,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涉毒場所的整治工作;承擔對麻醉藥品、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處工作,依法承擔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等工作;負責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和吸毒人員管理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
掌握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情況,擬訂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規定;組織、指導和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機動車(不含拖拉機)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人員考試發證工作;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劇毒化學品的跨區域道路運輸審批,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的道路運輸審批;組織、指導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協助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
法制大隊
組織起草公安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機關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指導、辦理公安機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國家賠償工作;指導和負責公安信訪工作;承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蓬安縣看守所
依法對全縣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殘刑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員生活和衛生。
蓬安縣拘留所
依法對全縣被拘留人員執行拘留處罰,在法定期限內對其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掌握被拘留人員的思想動態,加強管理,嚴密警戒,確保拘留所的絕對安全;對被拘留人員進行管理和教育;管理被拘留人員生活和衛生。
刑事科學技術室
規劃、實施全縣公安刑事技術建設,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持。
東城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北城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負責全縣水務安全管理工作。
錦屏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徐家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巨龍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金溪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河舒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興旺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羅家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利溪派出所
受理轄區報案、控告、舉報及接受民眾扭送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接待民眾來訪、查詢、求助,屬於職責範圍的,積極幫助解決;負責轄區的治安管理及安全監管,偵查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受理和查處治安案件;辦理縣公安局授權的行政審批項目;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戶籍工作;完成信息採集、錄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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