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衛生局是蓬安縣人民政府主管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衛生局
- 地點:蓬安縣
- 局長:雷年光
- 性質:事業單位
領導班子,職能職責,內設股室,
領導班子
雷年光(局黨委書記、局長)
1、主持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2、聯繫縣人民醫院工作;
3、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翟仲平(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建、思想政治、結對幫扶、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協助局長分管政工、人事、統戰、老齡及政治理論學習等工作;
3、分管人事股、衛生財務核算管理中心工作,聯繫羅家、河舒、興旺片區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唐忠明(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協助局長分管醫政、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2、協助局長分管社區衛生、民營醫院、衛生系統安全、計畫生育及衛協會等社團等工作;
3、分管醫政股(行政許可股)工作,聯繫衛生監督執法大隊、金溪和徐家片區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楊明君(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協助局長分管目標管理、中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法制教育、衛生科技、繼續醫學教育、徵兵體檢等工作;
2、協助局長抓好醫療糾紛及事故處理工作;
3、分管秘書股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聯繫縣中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民營醫院;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傅克成(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1、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信訪及行業糾風工作;
2、協助局長分管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協調、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衛生應急、紅十字會、無償獻血、狂防及衛生系統愛國衛生工作,參與重大醫療糾紛及事故處理工作;
3、分管公衛股工作,協助局長組織實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聯繫縣保健院、縣疾控中心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興平(局黨委委員、醫管辦主任)
1、主持縣公立醫院管理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縣醫改辦主任分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協助局長組織實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基層醫療機構補償機制等工作;
2、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基建、藥械集中招標採購、統計、內保、大調解、維穩工作;
3、分管計財股工作,聯繫相如、錦屏、巨龍片區和縣衛校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黨委委員周光榮同志
l、主持縣衛生監督執法大隊全面工作,聯繫縣政務服務中心衛生視窗工作;
2、參加局黨委會議及局黨委理論學習;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組織實施與監督全縣衛生工作政策、法規和各項衛生技術標準。
(二)推進全縣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縣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
(三)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我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制度措施。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五)統籌規劃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指導、督促、協調突發事故的醫療救援,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一)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制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參與制定全縣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五)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股室
秘書股
負責局內股室之間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材料、檔案、計畫、總結的起草和局志修定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負責局機關和醫療衛生單位目標管理;負責機關保密、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生“三結合”、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黨刊征訂工作;負責普法教育、提案議案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接待服務工作。
公衛股
(衛生應急及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開展疾病防治監督監測工作。
擬訂衛生應急處理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制定全縣婦幼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三級預防保健網路建設,有計畫地對基層防保人員進行培訓;承擔綜合管理全縣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健康教育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
制定全縣地方病防治工作計畫,參與並指導地方病防治;負責組織協調並協助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擔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承擔綜合管理全縣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相關工作;對婦幼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衛生系統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擬訂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管理的實施辦法、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縣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查、確認;負責調解各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中發生的爭議、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案件。
醫政股(中醫管理股)
負責制定全縣醫療事業發展規劃、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負責制定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農村衛生服務、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服務標準和技術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各項醫療服務技術標準;負責監督醫療機構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醫院分級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繼續醫學教育、考核和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醫療急救和重大突發性事件人員傷亡的緊急醫療救護組織指揮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與監督;組織安排徵兵體檢;負責醫學會工作。
行政許可股
(政策法規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
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對全縣衛生法律、法規、條例的政策性宣傳、監督、執行,為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提供政策法規服務。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食品安全規劃、計畫等;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辦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計財股
負責財務預決算、統計、物價工作;負責局機關收支、報賬工作;負責編制基本建設、農村衛生項目建設計畫預決算及年報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全縣衛生預算內外經費的預決算和財務會計制度執行與監督;
人事股
負責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政策和幹部職工管理辦法及實施意見,承辦局機關和醫療衛生單位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負責全系統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工資福利及人事檔案管理;承辦各醫療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評聘,以及系統內職工離、退休(職)和職工死亡撫恤等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職工隊伍建設、黨風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股職責範圍內的信訪、維穩工作;承辦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控告申訴及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承辦衛生系統的幹部年報、工資年報、黨員年報和職工工資調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