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清刷黃“是明末著名的治河專家潘季馴,在束水攻沙的基礎上,又提出在會淮地段“蓄清刷黃”治理河道的主張。
簡介,史上治河,
簡介
潘季馴認為:“清口乃黃淮交會之所,運道必經之處,稍有淺阻,便非利涉。但欲其通利,須令全淮之水盡由此出,則力能敵黃,不能沙墊。偶遇黃水先發,淮水尚微,河沙逆上,不免淺阻。然黃退淮行,深復如故,不為害也。”(《河防險要》)
在這一思想指導下,根據“淮清河濁,淮弱河強”的特點,他一方面主張修歸仁堤阻止黃水南入洪澤湖,築清浦以東至柳浦灣堤防不使黃水南侵;另一方面又主張大築高家堰,蓄全淮之水於洪澤湖內,抬高水位,使淮水全出清口,以敵黃河之強,不使黃水倒灌入湖。潘季馴以為採取這些措施後,“使黃、淮力全,涓滴悉趨于海,則力強且專,下流之積沙自去,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所謂固堤即以導河,導河即以浚海也。”
史上治河
從嘉靖四十四年(1665年)到萬曆二十年(1592年),潘季馴曾經四次主持治河工作。第一次開始於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和尚書朱衡一起負責治河,時近一年,次年十一月即因母喪丁憂回籍。第二次始於隆慶四年(1570年)八月,被任為都察院右副都御使總理河道提督軍務,因“槽船行新溜中多漂沒”,隆慶五年十二月遭勘河給事中雒遵彈劾,受免職處分。第三次始於萬曆六年(1578年)二月,這一次是有首輔張居正的支持,以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右侍郎、總理河槽兼提督軍務的頭銜,對黃河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治理。萬曆八年(1580年)秋,功成升任南京兵部尚書。第四次始於萬曆十六年(公元1588年)四月,後因年老有病乞求離職。前後總計,潘季馴四次治河將近十年之久,明代治河諸臣任職時間之長無出其右者。特別是後兩次,治河大權全歸於潘季馴,朝廷特準“便宜行事”,取得了顯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