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蒼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1號)和《中共蒼山縣委蒼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蒼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蒼髮〔2010〕10號),設立蒼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負責全縣流動人口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特殊人群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推行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保健工作的開展,配合有關部門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質。
(八)編制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獨生子女費、村級專職主任崗位補貼以及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及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政務信息、檔案、保密、財務、保衛、資產管理、會務等工作;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編制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檢查、指導計畫生育經費收、管、用情況;組織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的中長期規劃;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三)政策法規信訪科
貫徹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和信訪條例;負責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來信來訪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信訪工作情況,對基層依法行政和信訪工作進行行政執法指導。
(四)計畫統計科
擬定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及時編寫人口分析報告,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指導鄉鎮編制人口計畫;負責全縣人口計畫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和生育證的審批及發放工作;對全縣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組織、指導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工作方針和計畫;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及幹部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指導基層開展實施;指導鄉村兩級計畫生育宣傳、培訓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宣傳、培訓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六)科學技術科
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結構工作;對計畫生育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計畫生育科技項目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地理位置